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中國失靈

崔宇

國 的城市化和現代化必將是一個“拆遷”的過程,這既包括物理意義上的拆遷也包括精神意義上的拆遷,因此,現階段把CHINA調侃成“拆哪兒”也不為過。如果 說精神意義上的拆遷帶來的迷茫和困惑只是若隱若現且隱忍不發的話,那麼物理意義上的拆遷帶來的沖突和血淚則歷歷在目且頻頻爆發。最近,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 發生的拆遷自焚事件即是這部拆遷血淚史的延續,是和諧社會藍天下又一朵讓人黯然神傷的烏雲。.......


因此,要保証新條例達到預期的效果,必須要改變“法治失靈”。2004年的修憲和2007年推出的《物權法》都明確了公民私有財產的不可侵犯性,對於房屋 等不動產只有當出於公共利益需要時,在當事人得到足額補償並同意後才可以征收。但這些“上位法”並沒有撼動政府制定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也正是在 這一期間拆遷自焚事件屢屢發生,法治約束不了政府,這正是“法治失靈”的表現。當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同時存在時,法治已經是最後的保障,如果法治也失靈 了,那麼公民將無所依靠,維系公民社會的社會契約也就不復存在,他們不再讓渡自己的權利,也不承擔自己的義務,重新回到了“自然狀態”,通過暴力或武力捍 衛自己的財產權。他們的邏輯是清晰又無奈的:本來加入公民社會、成為國家的一員是為了避免戰爭和暴力,可國家中的“財產權之戰”更讓他們難以接受;如果國 家都不尊重財產權,為什麼不能回到原本就尊重財產權的“自然狀態”、自己做自己的法官?這也許就是以自焚對抗強制拆遷的悲劇式邏輯。

理論上說,政府作為行使國家主權的機關,作為一個代理人,它的違法就意味著對國家的背叛。中 國社會的系統性失靈,特別是“法治失靈”,使政府行為往往不能體現國家(最終是公民)的意願,這最終將導致政府與公民甚至國家和公民出現離散和背離。 要破解這個困局,並不缺乏建設性意見,缺的是來自各方的動力和勇氣。值得一提的是,無論是在咖啡廳裡的精英還是在地下室裡的大眾,都不能抱著任何僥幸心 理。

(本文作者崔宇是《華爾街日報》中文網專欄撰稿人。其撰寫的“財經點評”專欄曾獲亞洲出版業協會2010年度“最佳評論獎”。文中所述僅代表他的個人觀點。您可以寫信至yu.cui#dowjones.com或通過新浪微博與作者聯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