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5日 星期二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首先是中國公民」

歐洲動態 2.0

「首先是中國公民」

對於非香港人、或者1997年後出生的香港人來說,這句話很難理解。

所有1997年7月1日前在港出生的人士,都可獲「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理論上是英籍,但沒有居英權;英國在回歸前夕亦向一批香港人給予居英權,這些人獲真正的英國護照,可以視他們真真正正移民了往英國。同時,不少香港人都有其他國籍,例如加拿大、美國、澳洲等。


不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官方立場一向是不承認雙重國籍,而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及永久居民身份,就是中國籍人士。不少研究香港人國籍問題的人士早已說出,這當中涉及「雙重國籍」問題,中央理論上是不承認這些香港人持有別國國籍,相關第二國籍的國家對他們沒有領事保護權或任何權利義務,但中方實際上沒有採取行動而已。

這就是「首先是」中國公民這句話的背景。而且,這是中方官員首度公開碰及這個議題,因此這句說話十分重要。

如果是加籍、美籍等,問題沒那麼敏感,但如果是英籍,即使是居英權,問題會十分敏感,因為這代表,即使回歸了,不少香港人仍擁有前宗主國的國籍。

不知李波是持有居英權還是只是BNO。如果是BNO的話,問題會更嚴重。目前約700萬人中,應該有300多萬有BNO或居英權--其餘1997年後出生,以及回歸前不在港出生的人士,沒有BNO。

對歐洲來說,歐盟引入「公民」概念後,成員國公民同時是歐盟公民,但不能居英的BNO持有者是否歐盟公民呢?暫時未有人有確實答案。

一宗「失蹤案」,卻意外扯出極敏感的香港人國籍問題,真想不到。

【後補】
1、如果李波只是持有BNO的另一重要之處在於,經歷過過渡期的香港人都知道,BNO只是英國用來扮作有保護過香港人的工具而已,英國從不真心當BNO持有人為英國公民,最重要是不想幾百萬人湧入,若純粹普通的海外協助,英國駐大使館還可能理會,但若是李波這種外交敏感個案,英國一定不會理會。如果李波持有BNO而英國肯在外長會晤場合提出這問題,這代表英國政府對港問題立場有微妙變化。

2、必須緊記90年代回歸前的背景。當時中國經濟規模遠未及現在龐大,經濟上仍只是小國,中國當時必須留住已持有外國護照的香港人留港,否則對香港以至全中國的經濟都有很大打擊,而香港有大批人突然移民離開,將是對一國兩制投下不信任的一票,中方會視為沒面子。因此,現在中國的確有條件可嚴厲執行單一國籍政策,但在回歸前是沒有這條件的。

3、同時一提:澳門人口少,只有幾十萬,因此葡萄牙當年是給予全體回歸前出生的澳門人葡籍,現在仍有澳門人以葡籍身份來享有歐盟的福利。事實上,中方一直很重視澳門與葡國/葡語系國家的聯繫,但對香港與英國的聯繫十分忌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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