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8日 星期五

中國《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遏制極端主義」

中國《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的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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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修訂草案新的內容:塗上紅色,以便能注意。】 若要看詳細 ... 《宗教事務條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 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 2016年9月8 ...



中國修訂宗教事務條例 「遏制極端主義」

中國頒布有關宗教事務的新條例,以適應「近年出現的新問題」。新條例特別強調對國家安全方面的威脅。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官方新華社週四(9月7日)報導,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自2018年2月1日
該報導稱,"近年來,隨著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宗教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對2005年的條例加以修訂。"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路透社評述說,新條例特別強調對國家安全方面的威脅。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等違法活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宣揚、支持、資助宗教極端主義,不得利用宗教破壞民族團結、分裂國家和進行恐怖活動。"
此外,該條例還對互聯網活動作出規定,"從事互聯網宗教訊息服務,應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核同意後,按照國家互聯網訊息服務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擅自從事互聯網宗教訊息服務或者超出批准或備案項目提供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該條例還規定,對於"臨時活動地點",要在縣級宗教事務部門指導下,由所在地鄉級政府進行監管。"擅自舉行大型宗教活動的,由宗教事務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停止活動,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條例還對宗教院校的設立、捐贈款的管理等作出規定。
路透社報導稱,自文革結束以來,中國的宗教活動出現復興,其中大多以非正式的形式進行,經常處於被容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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