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執行路見不平專案,昨在台中市后里區、霧峰區挑選十五個路段進行鑽心取樣送驗、測量實際施工柏油路厚度,工人在完工路段鑽心取樣。 (記者楊政郡攝) |
〔記 者項程鎮、何瑞玲、曾鴻儒、林慶川、余雪蘭、楊政郡/綜合報導〕路面坑坑洞洞、民怨沸騰!高檢署昨發動台北地檢署等十個地檢署,進行全國第一波同步「路見 不平專案」大搜索,共搜索三十二處(含八個公務部門、二十四處廠商),三十三人住處被搜索(含十九個承辦公務員住家、十四個廠商住家),傳喚六十四人(含 三十一個公務員、廠商三十三人),並執行瀝青混凝土(AC)鑽心取樣九十顆,以大動作展現查弊決心。
10地檢署齊發 傳喚官商64人
高檢署指出,道路品質不佳,嚴重影響用路人的安全與權益,原因就是承包商和承辦公務員及驗證機構人員掛鉤、偷工減料,檢方有必要結合各地檢署力量,打擊此類犯罪,維護用路人安全。
台南地檢署先前曾查出有承包AC路面工程的廠商涉嫌偷工減料,甚至勾結檢驗機關放水的問題;高檢署今年十月十五日舉辦「路見不平專案」研討會,請台南地檢署分享偵查經驗,會中決定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政風單位提供資料,於昨天同步執行查緝。
昨天參與行動者包括台北、基隆、桃園、板橋、高雄、台南、南投、彰化、嘉義、金門等十個地檢署。
瀝青厚度不實 才完工就破爛
在 台北地檢署部份,由於北檢今年九月間成立專案小組,以瀝青混凝土「鑽心取樣法」及「試體厚度試驗法」,抽驗台北市、新北市道路共七十五處,發現新北市新店 區安康路三段三百五十九巷、深坑區烏月路、坪林區漁光村內縣道等共四路段、合計三十六處,瀝青鋪設厚度不實,疑偷工減料。
北檢檢肅黑金專組昨指揮檢警共三十餘人,至承包工程的「合豐瀝青」、「大千瀝青拌合廠」、「力元營造」、「振暉瀝青」、「翔順瀝青」等五家廠商搜索,並傳喚負責人到案,將追查有無工程驗收不實及官商勾結情形。
另 外,板橋地檢署並聲押豪群營造公司負責人蔡世煌,板橋地院也裁定准押禁見。檢方查出,蔡世煌承包林口鄉公所的產業道路養護工程,預算為九五五萬元,蔡世煌 以七三○萬元得標,道路厚度卻涉嫌鋪設不足,更誇張的是,未鋪也能報核銷,直到檢方十月間向鄉公所調卷時才補施工,但趕工鋪路後導致道路厚度不均。
檢方並查出,蔡世煌未施工報核銷,有擔任過縣議員的蔡姓男子出面向鄉公所關切,要求鄉公所儘快付款,檢方已將蔡某列重要關係人。
沒鋪也能核銷 一廠商被收押
台 中地檢署昨天也出動三十名檢調警人員到台中市后里區、霧峰區十五個路段,挑選完工不久即路面破損,實地進行鑽心取樣送驗,這些路段都是完工才幾個月路面就 已凹凸不平、破洞百出,到底是業者偷工減料、還是有官商勾結情形?全案正深入追查中。另外也發現台中市多起道路工程,驗收前竟有業者偽造採樣試驗報告或掉 包採樣品,有詐領工程款之虞。
台南地檢署則發現台南市(原台南縣市)七條道路有問題,懷疑驗收不實或鋪設瀝青厚度不足。
有專 家估算,以十公分厚度的瀝青計算,目前市場上每平方公尺價格約在二百五十至三百元間,以一段長一公里、二十公尺寬的道路為例,刨除路面重新鋪面,合約要求 鋪面十公分,原料花費約五至六百萬,廠商如果少鋪兩公分,等於就省下兩成、超過百萬的費用,如果是動輒十公里以上的省道重新鋪面,廠商光是在厚度上動手 腳,就能多進帳逾千萬。
****自由時報
馬吳宣示不置入 立院黨團研議修法
〔記者王寓中、范正祥、林曉雲/台北報導〕政府置入性行銷氾濫,引發輿論強烈批判。府院黨昨緊急因應,馬、吳都強調新聞與廣告應明確區分,國民黨及立院黨團也支持民間團體及立院民進黨團的主張,將對相關預算做出規範,立院黨團並將研議進一步修法限制。
輿論撻伐買新聞 府院黨因應
國民黨昨天接受民間團體建議,表態支持在政府總預算案加入主決議文,明定政府政令宣導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出現在新聞版面上,應明確標示「廣告」等字樣。民進黨團在立院朝野協商也有類似提案,國民黨團亦予支持,並達成以總預算主決議規範的共識。
行政院長吳敦義將在明天行政院院會中,宣示政府為落實尊重媒體獨立自主精神及明確區分「廣告」、「節目」與「新聞」分際,將不運用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政府政策宣導。
政治性置入行銷 擬修法限制
府院黨昨晚也為此召開黨政協調會議,除透過立法院總預算案主決議規範外,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國民黨秘書長金溥聰和立院國民黨團也達成共識,將進一步研議透過修法程序,明確限制政府政治性置入性行銷的作法及相關規範。
至於修法的方向,黨政人士指出,除了廣電法、衛廣法外,包括採購法和預算法也要進行通盤檢討;由於修法主管部會涉及行政院主計處、工程會和NCC等,具體的修法內容及時程還要進一步研議。
馬:新聞跟廣告 應明確區分
參加昨晚府院黨三長會議的與會者轉述,在修法前,行政院方面將推動政府部門具體的自律作為,主要原則是政策行銷應標示廣告,同時要求各部門不得購買業配新聞跟政治性置入性行銷。
針對此一問題,馬英九總統昨天與媒體年終茶敘時指出,置入性行銷問題引發外界討論政府與媒體的關係,年代綜合台的案子也是類似性質。
馬表示,他的基本原則是,新聞跟廣告應該明確區分;同樣的,節目與廣告也是一樣。他認為,只要把這個區分好,即使是置入性行銷,也能夠符合一般的倫理規範。
馬指出,就像政府的廣告也是登在報紙上,但必須註明是廣告,讓閱聽大眾能夠了解這個不是新聞,「我覺得這個盡到了責任」。
馬並指出,置入性行銷的現象不只是出現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也不少,所以大家都應該要有一套一致的規範,如果能藉這個機會把問題攤開來,大家好好談談,他非常贊成。
吳敦義昨公開受訪談及置入性行銷爭議時表示,政府廣告一定要做,但也一定要分清楚;「置入性行銷是有點欺騙閱聽人」,政府要做政策的文宣跟宣傳,就一定要註明是文宣廣告,不要用那種新聞的形式去偽裝,這樣不誠實,而且容易產生很多看不到的「污垢」。
政府檢討 吳揆否認事涉年代
他說,「置入性行銷在民進黨時代就有,我們重新執政以後二年多了,沒有把它完全斬斷,這是我們要檢討的地方!」且不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都要強力要求。
被問到現在才開始檢討官方置入性行銷,是否與年代綜合台換照風波有關?吳揆否認,強調之前已和馬總統談過置入性行銷的問題,要做完整的解決;他已要求新聞局,統計各部門類似的文宣經費到底有多少,這些經費將來要嚴格地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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