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前財政危機
2014-06-20 10:17
(圖片:中央社,民報合成)
自馬英九政府執政迄今,台灣的財政赤字未曾中斷且於近年越趨嚴重(見表1),因融通赤字而大量舉債,更持續增加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的比重(見表2),直逼公債法規範的舉債上限40%的門檻,足證台灣的財政正持續地惡化。以每一財政年度的角度來說,政府發生財政赤字的原因是,支出大於稅收;表1指出自2009年後的每一財政年度,財政赤字不曾消失,且幅度更在2012與2013這兩年,達至新台幣2000億元以上。然而,單一年度或是遇上特殊經濟情況衝擊而產生的財政赤字,並不一定會增加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的比重;因為,政府只要在往後的財政年度,刺激國內景氣,增加稅收,就能讓財政轉虧為盈,並減少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的比重。
▼(表一)
▼(表2)
表2羅列2009-13年間,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的比重;但遺憾的是,該比重卻呈現持續攀高。令國人憂心的是:到底是甚麼原因讓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的比重一直增加? 比較表1和表2可以發現,馬政府在執政期間不斷地產生財政赤字,也許正是增加台灣過去六年來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重的原因。尤其令人擔憂的是,2013年的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重,已到達36.3%,離公債法規範的舉債上限40%,已是咫尺了。
上述點出,台灣正面臨著如何著手財政管理的重要課題;約略來說,財政管理可以分成賦稅面、赤字面、與公債面三者來論。關於賦稅面,中研院經歷一年的研究,於今年6月發表「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羅列了6點有關賦稅公平、合理、量能課稅及稅收穩定性等原則的重要建議,饒富政策建議意涵。而就赤字面與公債面的管理,早在1992年簽屬生效的馬斯垂特條約(The Maastricht Treaty)與1997年通過的穩定暨成長公約(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即分別對歐盟會員國每年的財政赤字與公債存量,有著明文規範。在財政赤字上,兩者皆規範歐盟會員國每年的財政赤字不能超過其GDP的3%;在公債存量上,則規範歐盟會員國的公債存量不能超過其GDP的60%。為何歐盟會對其會員國的財政赤字與公債存量作上述的規範呢? 原因是根據1989年的狄諾斯報告(The Delors Report)所指,如果一個貨幣同盟沒有財政收斂的規範,將可能導致金融與經濟的不安定。雖然,2009年的歐豬五國因為不遵守兩項公約,提高赤字與大量舉債,導致其債信降評,引爆歐債危機;但在事過之後,即湧現對於貫徹遵守上述兩項公約的討論,這也使得歐盟不斷推出能使各會員國的財政狀態回復上述兩項公約規範目標的相關配套措施。顯見,上述兩項公約是歐盟在穩定總體經濟上,重要的參考依據。
反觀目前的台灣,除了公債法對於舉債上限有明文規定外,馬政府執政期間確實顯少著墨於其它面向的財政管理。如果馬政府能立即站在永續台灣的角度上,利用未來兩年積極參考中研院的「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及交付相關單位即刻研究規範財政赤字的方式,完成相關的法制化,則台灣財政的永續性及經濟的穩定性,將不再因任一個人、或政黨再輪替,而生危機。馬總統,「救財政」會是比「馬習會」更可行的歷史定位選項,望您三思。
(本文為曹添旺與曾憲政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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