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花博植栽浮報造成北市府公帑損失一千六百萬,接著花博紀念品「中國製」以及網購退貨機制也引發爭議,但更糟的是,原來這項採購案原設定的八千萬權利金(市府收入),竟然在招標三次(流標二次)之後,一下子縮水變成三千萬。台北市議員顏聖冠痛批,郝龍斌的花博根本就是「隨便花」,連紀念品授權的標案,都可以毫無理由賤賣,更可惡的是受稽核單位全以「爾後加強注意改善」,就輕鬆卸責。
顏聖冠昨(30)日召開記者會,出示一份由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所提出的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針對「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紀念品設計暨營銷計畫委託服務案」,內容不僅羅列許多缺失,更讓有圖利廠商之嫌,其中最嚴重的包括紀念品的權利金竟能在三次招標中,一路由八千萬、六千萬降到三千萬,還是市政府主動「降價」,而且竟由第一次被評為不合格的民聲文化得標。
顏聖冠(圖右)指出,根據稽核委員在報告中指直這項採購案「實已妨礙採購效益」(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稽核委員認定,「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查無明確依據,且各次招標該等金額差距頗巨」。
根據報告,這項採購案於97年12月3日第1次招標公告時,採購金額為8000萬元,第2次在98年2月公告,金額降為6000萬元以上,到了2月13日又更改公告,又由改為3000萬元以上,一路修正,全無章法。
報告中指出,權利金之所以一路修正,產發局解釋主要是因為參觀人數基準由600萬人下修為400萬人,而下修的原因官員聲稱是「怕權利金門檻過高,廠商無法負荷」、「花博知名度未普及」、「景氣下滑」等理由。這和郝龍斌市長在今年七月市政報告中,將參觀人數由600萬人提高至800萬人,簡直大異其趣,「根本就是郝膨風,欺騙台北市民」。
顏聖冠說,更吊詭的是,報告中直指主辦單位產發局雖然列出計算公式,但依第1次公告的公式計算,包括logo、吉祥物授權,場地使用費等,權利金應為6869萬元,但產發局卻粗列為8000萬元,相差達1131萬(15%),被稽核委員指為「缺乏依據」;而第2次公告中,場地使用費再因面積、單價變更,由3269萬降為2618萬,但卻以2000萬元概估,「完全沒有根據,亂算一通」。
報告中還揭露,權利金的「降價」完全是由市府主導,「廠商未以書面或電話意見反映」,事實上,依照得標廠商第一次投標時的企劃書估算,參觀人次也是估列500萬人次,最後卻是市府自動降為400萬人次,再以每增加100萬人次,增加700萬元權利金的方式計算。
也就是說,就算花博參觀人數有幸達成郝市府後來宣稱的「800萬人次」,市府的權利金收入最多也只有5800萬,和第2次公告的6000萬差了200萬,和第1次公告的8000萬更是差了2200萬!顏聖冠批評,這已經不是「行政缺失」,根本是變相圖利廠商!
更離譜的是,報告還指出得標商「民聲文化」第一次投標時的企劃書,報價的回饋金(即本案之權利金)是市府採購的8000萬元,但卻被評選為未達合格門檻而廢標,第3次投標回饋金降為3000萬,兩次投標差價竟然達到5000萬元,這樣還能夠擊敗競爭者,被評選為「最優勝廠商」,簡是是荒謬!
而第1次投標與第3次投標的企劃書,經顏聖冠比對,除了預算部分外,兩份企劃相似度至少達90%以上,但第一次不合格,第三次卻得標,更令人懷疑評審委員會是否「亂評一通」!
此外,第2、3次投標的其他廠商提出的預估收入總金額,在1億3180萬元與2億4907萬元之間,但得標廠商預估收入總金額只有1億2750萬元,是所有廠商中最低的,一樣是相當不合理。
顏聖冠批評,依照「最有利標」的精神,市府明明可以採行預估收入總金額最高的廠商,再拉高權利金,市府原先開出的8000萬回饋金條件或許就能保住,但市府卻寧願少收5千萬,也要把標案給第1次被評為不合格的廠商,「根本毫無道理」。
顏聖冠質疑,唯一的解釋是,所謂「最有利標」是對郝市長的選舉有利,對廠商有利,就是對市民不利;因為得標廠商是媒體關係企業,因此這5000萬元的回饋金大降價,就變相成了郝龍斌的「媒體公關費」;否則權利金少了這麼多,稽核小組早就提出缺失,為何政風處不敢辦,郝龍斌竟也視若無睹?也難怪民眾質疑廠商的中國製T-Shirt售價偏高,市府卻連吭都不敢吭。
稽核小組在報告中還舉出多項疑點,包括本案5月19日決標,但卻到6月19日才公佈,廠商照理應於決標15日內繳納5%的履約保證金,也因此「意外」得到寬限期,直到7月16日才訂約,7月28日才繳納保證金,被稽核小組質疑有遲繳、違約之嫌!
此外稽核委員也指出,產發局未提出工作小組名單及初審意見,評委名單及開會通知保密也有瑕疵,整個發包過程相當粗糙。
針對議員質疑,花博營運總部商業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晶卉則是解釋,招標時確有廠商反映權利金太高,且當時面臨金融風暴,但不方便出示初審意見,此外兩度廢標也是評審委員決定,她無法代為說明。
陳晶卉解釋,之所以會發生權利金降低、計算不清楚,以及和預估參觀人數減少,主要也是因為「臺灣以前都沒辦過這麼大型的活動」,也擔心沒有廠商來投標。對於廠商兩次標案高度雷同的部分,陳晶卉則沒有做說明,僅強調主辦單位與評審的專業考量,是提供消費者最好品質的服務。
顏聖冠也當場要求政風處應儘速查明。政風處黃兆祥科長則表示,今年2月分政風處就已經針對部分花博採購案進行了解,至於本案可能涉及違法的部分,政風單位將進行清查。
顏聖冠指責,花博亂花錢問題太大,郝龍斌被迫大動作成立「廉政肅貪中心」,相信未來還有不少「生意」上門,這件個案讓市府少了5000萬權利金,卻要全部的台北市民來承擔,郝市府還要說這是「簡單疏失」嗎?顏聖冠要求,不管廉政會也好、政風處也好,面對紀念品權利金標案疑點,應立即比照新生高架浮報案徹查,該移送就要移送,而不是再多找幾個「陳科長」出來墊背。2010/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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