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Taiwan Relations Act

台灣關係法30年 夏立言:台美關係基石 【09:45】

〔中央社〕外交部次長夏立言今天指出,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30週年,「台灣關係法」是台美關係基石,更可顯示美國對台灣的特殊情誼,希望藉系列活動讓新進美國國會議員了解其重要性。

「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於1979年4月10日由美國前總統卡特簽署後實施,並回溯到1979年1月1日正式生效,在當時台美斷交情況下,台灣關係法對台灣提供安全承諾,並成為台美各層次的交流基礎。

夏立言受訪時表示,美國在台美斷交後制定「台灣關係法」,特別的是,它是一個以美國國內法來規範雙方關係的法條,法案的內容是在保障台灣安全與各種權利。

他認為,TRA是台美關係的基石,它的存在十分重要,美國是全世界唯一用法律來規範與台灣交往關係的國家。

夏立言表示,過去台灣也曾在加拿大與日本等國嘗試推動制定該國的台灣關係法,但引起許多爭議,也未成功,「從這裡也可以看出美國對台灣的特殊情誼」。

關於台灣關係法的位階議題,夏立言認為,美國跟中國高層談到台灣議題時,都會提及「3公報及台灣關係法」,但3個公報僅為行政部門簽署,未經國會審議,TRA卻是經過參眾兩院表決通過,法律位階上高於3個公報。

他說,TRA的文字雖然是死的,但在實際適用上卻是非常靈活及「與時俱進」,因應時勢變遷而有不同詮釋,不需在文字上多做修飾。

另外,夏立言強調,30年來因為有TRA,台灣與美國得以維持良好關係,且雙方交往愈趨緊密,絕對不輸任何與美國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TRA最重要的內容就是美國對台灣安全的承諾,以及提供台灣足夠防禦武器的條文,這是維持台海平靜的重要因素。

夏立言說,TRA經過30年來的施行後,參與當年制定TRA的國會議員只剩30餘位,「新的議員需要現在有人告訴他們台灣關係法的意義與重要性」,因此,外交部與駐美國各個代表處都規劃系列紀念活動,彰顯TRA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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