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日 星期三

香港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聲明 批政治篩選立會候選人;曾鈺成撐選舉主任做法合法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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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支持港獨人士被選管會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引起極大爭議,社會質疑選舉主任沒有此權力剝奪港人參選權利,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指出,近日有不少資深法律界人士,都提出了他認為是令人信服的理由,指出選舉主任有關做法是合法的。
他又指,在立法會選舉中宣傳港獨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希望各方人士,尤其堅持宣傳港獨的人明白,這件事是一國兩制下不容許的。
多名支持港獨人士被選管會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引起極大爭議,社會質疑選舉主任沒有此權力剝奪港人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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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聲明 批政治篩選立會候選人

(獨媒特約報導)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在提名期報名參選立法會選舉新界東直選,並已簽署提名表格及確認書聲明,但昨日收到選舉主任,指梁天琦主張「港獨」,否決其參選資格。全體30名法律界選委發表聯合聲明,題為《政見可以不同 但權利應該一樣》,對特區政府政治篩選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深感遺憾。
聲明中指,《基本法》訂明被選舉權是公民基本權利,而《立法會條例》僅要求參選人提交一份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並無賦權選舉主任主動審查參選人的聲明是否「真誠」,認為選舉主任的查訊及決定不合法,是「在沒有法律基礎下進行政治審查和篩選。」
梁天琦在提名期間,收到選舉主任電郵查詢其「港獨」立場。梁上週提出司法覆核,但不獲緊急處理,他在提名期前一日決定簽署選管會在提名期前突新增的「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
提名期結束後,選管會陸續拒絕合共六名參選人資格,指他們並不擁護《基本法》,其中梁天琦在昨日收到選舉主任信件回覆,引述梁天琦的公開言論,指「不能信納梁先生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決定否決其提名。梁天琦表明將於選舉結束後提出選舉呈請
全體法律界選委聲明如下:
【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反對立法會選舉政治審查聯合聲明】
就特區政府政治篩選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我們深感遺憾。
《基本法》第26條訂明,被選舉權是每一位香港公民的基本權利。《立法會條例》第40條僅要求參選人提交一份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條例並無賦權選舉主任任何權力去查訊某位參選人的聲明是否所謂「真誠」,更遑論賦權選舉主任基於據稱某位參選人不是真誠地擁護《基本法》,但不循任何正當程序就作出一個主觀和政治決定去取消其參選資格。該等查訊和決定非但不合法,更是等同選舉主任在沒有法律基礎下進行政治審查和篩選。
這樣最終會破壞香港人對立法會和選舉過程的信心,亦會對香港長遠的穩定帶來負面影響。
政府官員在沒有遵從任何正當程序的情況下,任意和不合法地行使權力,是對香港法治最嚴重的破壞。作為法律界的一份子,我們對選舉主任的決定,以及特區政府對事件的處理,深表遺憾。
陳景生資深大律師
戴啟思資深大律師
廖成利
譚俊傑
查錫我
夏偉志資深大律師
麥業成
鄧偉棕
周汝嘉
何俊麒
文浩正
韋智達
鄭瑞泰
何翹楚
潘淑瑛
黃國桐
張達明
許天福
潘熙資深大律師
黃瑞紅
張耀良
林健文
石書銘
葉海琅
關尚義
李偉業
冼秉浩
阮陳淑怡
郭榮鏗
楊岳橋
2016年8月3日




David Tang
由本港法學界泰斗、陳景生御用大律師帶領的法律界選委發聲明了,大意就是說,法例只要求參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沒有授權任何人去判斷聲明真心與否,更沒有授權任何人以不真心為由拒決參選人入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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