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香港的美孚社區與地產業抗爭/新加坡大选日期确定

新加坡大选日期确定

新加坡

亚洲城市国家新加坡将于5月7日选举下届议会。该国政府周二(4月19日)作了上述宣布。新加坡有居民510万,其中三分之一为外国人,登记选民230万,下届议会共有87个议席。自1965年独立以来,国家奠基人李光耀的人民行动党统治新加坡至今。目前,李光耀之子李显龙为政府总理。在2006年举行的上一次大选中,人民行动党获得近三分之二选票。多个反对派政党推举了本党候选人,参与此次大选。观察家指出,没有一个反对派政党能获得足以导致政权更迭的选票。人民行动党宣称,该党内部已有足够的讨论机制,因而无需一个强大的反对派。在国家经济去年创下增长14.5%的历史新记录的背景下,执政党希望此次能获得更多选票。






香港的美孚社區與地產業抗爭


美孚30年後「再發展」 法律以外還有情理問題
2011-04-11

【明 報專訊】美孚新邨第8期旁邊的石油氣庫舊地皮「再發展」事件,發展商是否有權建樓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應交由法庭裁決,但事件並非只有法律的層面。市民購 買屋苑單位,購入時考慮的不止單位本身,還包括屋苑的環境及空間,若私人屋苑在建成多年後原來可以在未經小業主同意下「再發展」,勢必嚴重影響業主的權 益。政府應研究是否需要修訂日後興建物業的規例,堵塞漏洞,並應研究香港其他屋苑是否有美孚的同類情况,盡快公布,加強透明度,減低市場的不明朗因素。

1970 年代發展的美孚新邨,第8期落成時旁邊留下一塊空地用作石油氣庫,亦令第8期未用盡地積比,出現所謂「剩餘地積比率」。90年代,居民認為石油氣庫太近民 居,政府遂於96年以安全為由,提出以「地換地」條件與土地業權擁有人談判搬遷。翌年石油氣庫遷出,居民以為問題已解決,但原來「地換地」談判並不成功, 發展商於99年申請在地皮上建樓,後來地皮易手,由另一發展商接手。

居民初期反對建樓,是指樓宇建成後將變成「屏風樓」,後來焦點改為質疑 發展商是否可以用「尚有地積比率未用盡」為由,重新建樓。而政府的態度亦前後不一,初時同意第8期與石油氣庫互有關連,不可分割,後來則指發展項目是「有 本身發展參數的獨立地段」,不存在地積比轉移問題。

產權問題交法院解決

不可「少數服從多數」

到 底發展商是否擁有地皮的發展權?建樓是否涉及地積比轉移?這些問題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也涉及私有產權的界定,應按法律規定解決。考慮相關問題的時候,不 可民粹先行;保障私有產權,不是少數服從多數,不論大地產商還是小業主,其合法私有產權均需要保障。因此,既然美孚居民打算入稟司法覆核,事件應交由法院 裁決,清楚釐定到底產權如何安排。

必須指出的是,法院可以處理合法與否的問題,但合法不等於合情合理,事實上,事件並非只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也涉及香港社區的規劃與業主權益的保障。

業主買樓時,有責任先了解物業周圍的發展規劃,如果其他發展商擁有附近地段的合法發展權益,樓宇的景觀的確有可能改變,業主不能以此為由反對發展,但美孚事件與上述情况有根本的分別。

涉 事的地皮,與美孚新邨相連,政府去年的文件亦清楚指出,「美孚第8期及前石油氣庫是涵蓋於同一份批准建築圖則」,在考慮建樓時「須同時考慮第8期現有樓宇 的發展參數」。因此公眾最合理的理解是,該地皮根本與美孚並非獨立分割的,地皮其實是屬於屋苑的一部分,只是當初被列作氣庫而已。

美孚翻版何處有

政府應普查公布

市 民在大屋苑置業,考慮的絕非只是單位本身的空間,而是包括屋苑範圍內的環境和社區空間,正如業主買樓時,定會一併考慮屋苑內園及會所等設施,這些設施不會 日後突然拆卸「再發展」變成高樓,更是業主的合理期望。如今美孚的情况,猶如發展商在屋苑建成30年後,突然把屋苑的內園噴水池拆去,再建另一幢高樓,實 在有違買「屋苑樓」的合理期望,亦會大幅影響原有物業的價值。關注事件的團體已發現,美孚新邨還有另外兩處地段有可能「再發展」,包括一個油站及社區會 堂,萬一連屋苑內的社區會堂也能「合法地」重建為高樓,小業主的權益將毫無保障。

香港大型屋苑林立,美孚「再發展」可能並非單一事件,若情况在太古城、康怡、德福、沙田第一城等中產屋苑相繼重演,若發展商可以合法地把數十年前初次發展時未用盡的發展空間留起,數十年後在屋苑內「再發展」,勢將衝擊物業市場的既定遊戲規則,即使合法,也不合理。

如 今政府應做的,是盡快檢討現行建樓的規例,研究是否需要修改,避免新建的屋苑再有同類事件發生。此外,政府必須盡快檢視全港其他屋苑,了解尚有哪些地段可 能出現「再發展」問題,盡快公布,讓業主有所依據,增加市場的透明度。一旦發展商圍上圍板開始動工,政府再插手將為時已晚,新一輪的社會衝突便會出現。

政府的角色,是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而非偏幫小業主或地產商;增加市場的透明度,有助事件和平理性解決,業主也毋須動輒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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