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4日 星期日

《向北京「示愛」是香港厄運之源》:「在聖潔的愛的名義下殺人放火。」


媒體看中國 | 2011.07.24
“在聖潔的愛的名義下殺人放火”

Demonstration Hongkong 01.07.2011 Demonstranten in Hongkong am 01.07.2011.Sie fordern die freie Wahl in Hongkong und das Ende der Regierung unter Donald Tsang
今年7月1日香港市民遊行要求雙普選
本週,香港媒體主要關心以下幾個焦點:香港回歸中國十四年,其政治文化已發生本質變化;中國大陸"剛性維穩"隱藏巨大風險。


香港《蘋果日報》本周刊發社評,題目是《向北京「示愛」是香港厄運之源》。社評說:"目前香港處於一個對曾蔭權餘下一年任期已經絕望,而對三個疑似來屆特首候選人也不抱希望的灰黯時期。……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北京為下任特首定下三個條件,已顯示在中央眼中,《基本法》就如同中國憲法一樣形同廢紙……王光亞的三條件,以前也有親共人士傳過,但高官正式提出則屬首次。三條件一是愛國愛港,二是較高的管治能力,三是在香港有認受度。這三個條件,在《基本法》上是不存在的,只第三個條件即「認受度」還可以說反映在《基本法》第45條上,它提到行政長官「最終達至……普選產生的目標」。普選產生,自然就具備認受度了。但王光亞說的「認受度」,不但放在最後一條,而且說老百姓「感到還是可以的」就行了,並非要有普選那樣制度性的認受度。

至於愛國愛港,不僅在《基本法》中沒有,而且是世上所有國家都不會設下的條件(比如某一個城市選市長要求候選人愛市)。因為「愛」是一種感情,感情是沒有理性量度標準的,用感情去處理一些須理性判斷的事情,會非常危險,許多殺人放火的事都是由於感情衝動或在愛國的名義下做出來的。因此,世上沒有一種更高的權力為低一層級的權力設下「愛」這樣的條件,除了專權政治。愛國愛港,管治能力的高低,基本上屬於主觀判斷。自香港開埠以來,一百多年的英國殖民管治,沒有一個港督或高級公務員被要求愛國愛港。 "

權利與義務的對等

社評寫道:"港英時代的管治,講的不是甚麽愛不愛,而是講權利與義務的對等,英國派來的總督,在過渡時期沒有道理會愛香港未來的主權國中國,也沒有道理會愛英國將要離去的香港,但他們都知道要履行的責任。所有重大決策出台前,必會找一個與香港沒有利益瓜葛的海外顧問公司(比如新西蘭、澳洲、加拿大的公司)先作可行性研究,再將報告交到沒有任何人有利益瓜葛的委員會討論,最後交到行政局時已經是幾乎可定桉的決策了。無論教育問題、海底隧道問題、長期建屋政策問題、東區走廊的交通問題,都經過這樣的決策過程。回歸後,這種權利義務的價值觀及科學理性的決策過程,都被「愛國」蠶食殆盡了。於是才有豪擲七百億元公帑連接內地高貪污的高鐵系統,以及在任何法治國家都行不通的替補機制出台。 "

社評最後寫道:"捷克作家米蘭.昆德拉對「愛國主義」的評語是:「在聖潔的愛的名義下殺人放火。」中共建政62年的「愛國主義」就是在這種愛的名義下不斷變相地殺人放火,而香港回歸後、特別是曾班子主政下的一切劣績敗政,也都是等同於在愛的名義下變相地殺人放火。香港要擺脫政治厄運,首先北京當權者不要再強調「愛」,其次香港主政者也不要成天想著向北京投怀送抱,去「示愛」,而是回歸到只講權利義務、只講對市民負責的決策時代。 "

剛性維穩

與此同時,正在香港參加香港書展的中國大陸學者於建嶸對《明報》記者發表談話指出,中國大陸近年群體事件頻發,剛性維穩存在巨大的潛在危險。 《明報》的報導寫道:"於建嶸說,「穩定壓倒一切」是共產黨的執政法寶,但其實當年鄧小平提出這句話時還有兩句,「改革壓倒一切」,「發展壓倒一切」 ,「但今天我們把後兩個忘記了,幾乎不允許一切對抗性的力量存在,為了穩定我們不惜犧牲一切資源,甚至有時把文革的一套都拿出來了。……他認為,中國要走向未來,必須尋找社會和諧穩定的底線,即法治,而司法改革已成為今天中國的頭號大問題,「我們需要改革人大製度、擴大公民參與、保障言論自由,重塑老百姓對政權的監督。否則如果每個人都把憲法當成草紙,中國社會未來一定會發生非常大的動盪。」"

摘編:李華

責編:苗子

以上內容摘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

媒体看中国 | 2011.07.24

“在圣洁的爱的名义下杀人放火”

本周,香港媒体主要关心以下几个焦点:香港回归中国十四年,其政治文化已发生本质变化;中国大陆"刚性维稳"隐藏巨大风险。

香港《苹果日报》本周刊发社评,题目是《向北京「示爱」是香港厄运之源》。社评说:"目前香港处于一个对曾荫权余下一年任期已经绝望,而对 三个疑似来届特首候选人也不抱希望的灰黯时期。……港澳办主任王光亚在北京为下任特首定下三个条件,已显示在中央眼中,《基本法》就如同中国宪法一样形同 废纸……王光亚的三条件,以前也有亲共人士传过,但高官正式提出则属首次。三条件一是爱国爱港,二是较高的管治能力,三是在香港有认受度。这三个条件,在 《基本法》上是不存在的,只第三个条件即「认受度」还可以说反映在《基本法》第 45条上,它提到行政长官「最终达至……普选产生的目标」。普选产生,自然就具备认受度了。但王光亚说的「认受度」,不但放在最后一条,而且说老百姓「感 到还是可以的」就行了,并非要有普选那样制度性的认受度。

至于爱国爱港,不仅在《基本法》中没有,而且是世上所有国家都不会设下的条件(比如某一个城市选市长要求候选人爱市)。因为「爱」是一种感情,感情 是没有理性量度标准的,用感情去处理一些须理性判断的事情,会非常危险,许多杀人放火的事都是由于感情冲动或在爱国的名义下做出来的。因此,世上没有一种 更高的权力为低一层级的权力设下「爱」这样的条件,除了专权政治。爱国爱港,管治能力的高低,基本上属于主观判断。自香港开埠以来,一百多年的英国殖民管 治,没有一个港督或高级公务员被要求爱国爱港。"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社评写道:"港英时代的管治,讲的不是甚麽爱不爱,而是讲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英国派来的总督,在过渡时期没有道理会爱香港未来的主权国中国,也没有 道理会爱英国将要离去的香港,但他们都知道要履行的责任。所有重大决策出台前,必会找一个与香港没有利益瓜葛的海外顾问公司(比如新西兰、澳洲、加拿大的 公司)先作可行性研究,再将报告交到没有任何人有利益瓜葛的委员会讨论,最后交到行政局时已经是几乎可定桉的决策了。无论教育问题、海底隧道问题、长期建 屋政策问题、东区走廊的交通问题,都经过这样的决策过程。回归后,这种权利义务的价值观及科学理性的决策过程,都被「爱国」蚕食殆尽了。于是才有豪掷七百 亿元公帑连接内地高贪污的高铁系统,以及在任何法治国家都行不通的替补机制出台。"

社评最后写道:"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对「爱国主义」的评语是:「在圣洁的爱的名义下杀人放火。」中共建政 62年的「爱国主义」就是在这种爱的名义下不断变相地杀人放火,而香港回归后、特别是曾班子主政下的一切劣绩败政,也都是等同于在爱的名义下变相地杀人放 火。香港要摆脱政治厄运,首先北京当权者不要再强调「爱」,其次香港主政者也不要成天想着向北京投怀送抱,去「示爱」,而是回归到只讲权利义务、只讲对市 民负责的决策时代。"

刚性维稳

与此同时,正在香港参加香港书展的中国大陆学者于建嵘对《明报》记者发表谈话指出,中国大陆近年群体事件频发,刚性维稳存在巨大的潜在危险。《明 报》的报道写道:"于建嵘说,「稳定压倒一切」是共产党的执政法宝,但其实当年邓小平提出这句话时还有两句,「改革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但今 天我们把后两个忘记了,几乎不允许一切对抗性的力量存在,为了稳定我们不惜牺牲一切资源,甚至有时把文革的一套都拿出来了。……他认为,中国要走向未来, 必须寻找社会和谐稳定的底线,即法治,而司法改革已成为今天中国的头号大问题,「我们需要改革人大制度、扩大公民参与、保障言论自由,重塑老百姓对政权的 监督。否则如果每个人都把宪法当成草纸,中国社会未来一定会发生非常大的动荡。」"

摘编: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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