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和諧社會"說再見?沒有加害者的假和解

只有受害者,沒有加害者,不算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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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和諧
要搭和諧號嗎



新聞報導 | 2011.07.15
與"和諧社會"說再見?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
7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在博客上發出公開信,要求中共當局放棄"和諧社會"提法,繼以"公正社會"來代替。他認為該提法迫使地方政府掩蓋社會矛盾,妨礙法制與公正。


7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通過他的博客發表公開信,建議中共當局取消"和諧社會"的提法。他表示應該用"公正社會",或採用當前世界通用的"法治社會"、"公民社會"代替近年來政府倡導的"和諧社會"的說法。近年來,胡星斗經常發出石破天驚之語,比如,他曾建議中共當局將首都遷出北京。

中國的"和諧社會"最早是在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在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時又明確提出。當時為江澤民執政期。

"和諧社會"本質是一種"人治"和"官僚治國"

德國之聲就此電話採訪了胡星斗,他首先告訴德國之聲他之所以要發出這封公開信,原因在於:"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到地方上去調研,發現地方官員大多都反對'和諧社會'這種提法,他們認為這種提法使得他們的工作很難開展,本來應該依法辦事的,被迫採用別的手段來'和諧',結果聽從行政命令來辦案,有時花錢買穩定和'和諧',有時候採取公安強制措施來對付上訪人員,也是所謂的'和諧'。'和諧社會'這個提法本質上,是一種人治或者是官僚治國的表現,而不是法治,所以'和諧社會'的提法反而導致法治的倒退。 "胡星斗提出的另一個原因是,是他自己長期以來一直認為,一個國家首先應該把社會正義放在首位,只有實現了社會正義,才能出現社會的和諧與穩定,所以必須先建立一個"公正社會",才有可能出現"和諧社會"。如果把"和諧"作為國家的第一目標,很有可能為了這個目標,就犧牲了社會公平和法治,鑑於此,他再次發出這個建言。

"當局既然提出'和諧社會',就很難改正"

胡星斗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也表示,在建言發出後,據他觀察及了解到的情況,包括他身邊的朋友及一些學者在內,均對此表示支持。

但他並不認為這個建言有實現的可能性,他說:"我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當局既然提出來了,就很難改正,好像改正了就覺得會丟了面子,也有的人說不必去較真,可我認為有必要較真,因為這關係到一個執政理念,中國是要實現表面的和諧?還是要通過法制和社會制度,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公正?這關係到中國的前途命運,所以這不僅僅是一個口號的問題。當初提出和諧社會使人們看到一線希望,事到如今,越提'和諧社會'社會越不'和諧',我主張國家在保證《憲法》的情況下實現良性發展。"

"任何提法對統治格局都沒有調整的餘地"

德國之聲也採訪了中國的憲政學者陳永苗,他對近年知識分子不斷建言中共的作法表示並不十分認同:"知識分子們一直預設可以改變官僚機構和執政黨可以變化,而官僚利益集團有自身的發展邏輯,要不斷的無止境的掠奪,所以任何的提法都沒有意義,執政者是不會聽這些建言的。"

陳永苗也列舉汪洋及薄熙來等人,分別在執政的廣東和重慶兩地,提出"幸福社會"或"紅色"等概念,但也應該看到任何的概念的推出,都對統治格局沒有任何調整的餘地。他也認為胡星斗等公共知識分子在不同階段的建言有時候甚至起到反面作用,影響了民眾自身的覺醒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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