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Michael Davis:香港應 要求中央政府實踐《基本法》中寫下的承諾




戴大為:「袋住先」如向中央投降 修改基本法港人得不償失
【全文:http://bit.ly/1KeNbtp
上月初,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接受港台《基本法》25週年節目訪問時,形容《基本法》本身是一部「很不錯」(pretty good)的憲法文件,在香港政治前途的爭論中,爭取民主者亦非要挑戰《基本法》,而是要求中央政府實踐《基本法》中寫下的承諾。
但事態已有所轉變。上月底,民陣宣佈今年七一遊行安排,公佈今年七一訴求包括「修改《基本法》」;昨晚,四大學生會選擇在六四晚會的舞台上,撕毀及焚燒《基本法》並高舉「港人修憲」的大旗。在政改表決後,「修改《基本法》」是否將要成為後續民主運動的主要訴求?戴大為坦言不認同:
「我能夠理解他們為何有這樣的目標。人大831決定反映出中央政府對《基本法》45條的詮釋,完全違背昔日承諾;如果那真是《基本法》第45條的真義,就應該修改45條。這很合理。但我認為更好的論點是,第45條根本不可能是人大831決定所述的意思,我們應要求中央確切履行《基本法》當中的承諾。
因為一旦中央開始修改《基本法》,後果將不堪設想。我相信屆時港人失去的會比得到的更多。」
他重申,《基本法》第45條承諾「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而人大831決定中既有無廣泛代表性的提委員、亦無民主程序,更無普選,與45條不符。但《基本法》第45條本身所承諾的選舉,絕對可以給予港人真正選擇,亦無限制公民提名等提名方式。
因此,「袋住先」就如向中央投降,為將來中央進一步干預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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