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蘋論:台灣雖有問題卻沒災難;中國法治結果為零

蘋論:台灣雖有問題卻沒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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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化之後,變成一個「雖然有問題,卻沒有災難」的國家,儘管競選的爭吵不休,選完就沒事。習慣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人,懷念秩序、威權、效能的人,慢慢會發現民主的好處,那就是真實自由所導致的創意、多元、尊重和交易成本的降低,使得生活多采多姿,而且隨一己之意過自己選擇的生活。在這裡,政府是屬於人民的;而非人民是屬於政府的。

中共操弄民族主義

中國共產黨在本月20到23日召開4中全會,核心議題是「依法治國」,主要精神是:在黨的領導下「依法」、「依憲」治國,內容包括依法行政、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反腐制度設計、規範約束權力運行等。
「蘇東波」崩潰後,中共甚為恐慌,緊抓社會控制,穩定壓倒一切,提倡民族主義,所有共產主義理想全泡湯,就像大衛.雷姆尼克在其巨著《列寧的墳墓》中所感嘆:「在極權政體之後,民主與自由的海洋將會到來,但卻通往民族主義。」因只有民族主義才能馴服各種力量,填補意識形態的空白,達到鞏固政權的最高目的。中共質變後操作民族主義,也為鞏固政權。
習近平主張法治,足見他比前些任有自信。中國自毛澤東起,沒有領導人敢提倡法治,因為會出現「法大還是黨大」的質疑、稀釋黨的全面威權領導、法治也會引發漣漪效應,人民跟著會要求法治的配套軟體──民主和自由。中共推動鳥籠法治(籠子是共產黨)已經很大膽了,絕不可能開放民主自由,一旦開放民主,官訂的歷史馬上被質疑,將造成歷史的潰敗,就如雷姆尼克引蘇聯歷史所說的︰當記憶不再被禁錮,歷史不再是黨國的武器時,黨國必然毀滅。

鳥籠法治即等於零

中共設計的鳥籠法治是取法新加坡,但新加坡有起碼的民主問責制度,執政黨雖一黨獨大,但有在野黨、也有真普選。中國只要堅持黨大於法,就沒有真正的法治。法治的定義在於︰獨立的司法、只能由民主選舉產生的議員負責立法、行政權尊重司法並信守分權制衡的原則。以上3要件相乘等於真正的法治。相乘的意思是只要一項為零,其結果就為零。中國3項前提都是零,法治結果當然就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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