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上台的這三年多,中國問題的觀察者和學者在一個問題上達成了共識——習上台主政後,中國政壇的行事作風乃至辦法手段都出現了變化。在本週為諾丁漢大學撰寫的文章中,法律專家艾華表示,像電視認罪、非法拘禁、國家安全方面新的法律法規、刑事訴訟程序的改動,對公民社會組織的監控,以及政治領域的一些新動向,都標誌著「恐怖統治的興起」。政治學家裴敏欣在上周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恐怖統治」(rule of fear)一詞來描述近期發生的一系列類似事件,包括商界領袖和書商的失聯及政府官員中的不安情緒。他認定中國正在面臨「極權恐怖政策的復興」。他寫道,「繼毛之後,中國再次陷入類似的恐怖之中。」這種描述是否恰當?這對中國的政經改革有何影響?又是否會影響或將如何影響美國的對華政策?
近些年对中国人权律师的调查过程中,我听闻了多种据说是中国政府控制他们的手段。我开始把它们称之为“恐怖手段”,其中包括追踪、软禁、“强迫旅游”、请喝茶、刑事、行政或司法拘留、暴力袭击、失联、上刑罚等方式。在少数棘手情况下,调查对象会“被精神病”。尽管一些方式有法律依据,但在针对人权律师的实际运用中,官方通常均会触犯法律,并常常过界甚多。
近些年对中国人权律师的调查过程中,我听闻了多种据说是中国政府控制他们的手段。我开始把它们称之为“恐怖手段”,其中包括追踪、软禁、“强迫旅游”、请喝茶、刑事、行政或司法拘留、暴力袭击、失联、上刑罚等方式。在少数棘手情况下,调查对象会“被精神病”。尽管一些方式有法律依据,但在针对人权律师的实际运用中,官方通常均会触犯法律,并常常过界甚多。
比如,被失联的人除了被监禁外,据说还会被迫“招认”和“忏悔”。他们常常还要承诺停止维护人权的工作,不再接手某类案件,不再相互见面等等。这些承诺不仅要落实在书面上,还需要用摄像机记录下来。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有罪,在胁迫下做出的招供并不具有法律效应,这些都不重要。正如一名律师2011年所说:“他们不仅要你颠倒黑白,还要你说解释黑白为什么颠倒。”他认为,被迫招供的重点是让这些律师知道谁才是主人,让他们知道他们试图抗拒的那股力量没有法律可以约束,即便是最基本的法律逻辑也不能限制这个力量。官方一面使用这些“恐怖政策”遏止这些律师代理当事人挑战权力滥用,一面在幻想建立(或者从另一种意义上真的在建立)一个更好的体系。
字典上对“改革”(reform)一词的定义是“改变或修正不正确、腐化、令人不满的东西”。在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讨论中,改革的定义曾经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今人们却愈发怀疑这一点。我认为,这种恐怖统治其实应该是习近平领导的 “新常态”中核心元素。
邓小平在毛之后推行的“改革开放”是建立在一些自由主义思想之上的,譬如说坚信要用有力的法律来保障经济和其他方面的自由,认为这对于实现经济增长很有必要。但是,现实情况肯定比理论设想更加复杂。一方面,缺乏权利保护以及腐败的肆虐并没有影响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城市化过程中土地的再分配就是一个例子。土地再分配往往会触犯被驱逐人群的基本权利,但这一过程还是高效率地完成了。另一方面,改革理念已然去政治化,尤其是在那一年的民主运动被镇压后。改革的希望人们转而将希望寄托在于自上而下的“法治改革”及“公民社会”的渐进式发展上。国内外的观察者因此也开始相信,对中国政府的某些挑战太过极端。而对此的镇压不过是偶发事件,是(不容置疑的)改革大道上一点微不足道的偏离。
在习的时代,许多酝酿多时的改变开始显现。早在2013年,反自由主义的风向就初见端倪,例如中共内部流出的“9号文件”等便否定了普世价值观。2014年开始出现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这一不祥的论调。《国家安全法》将安全的威胁解释为来自于国内外敌人,包括华人群体中国社会中已知的“敌对势力”和对党不忠诚的人群。据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将一切外国公民社会组织都列为原则上存在嫌疑的颠覆组织。
因为这些改变为恐怖政策获得了更多运用的空间,实施起来也越来越明目张胆。通过研究刑事诉讼程序的调整变化,我们可以深刻理解恐怖统治的发展变化以及恐怖统治与习近平领导下法律全面反自由主义变化的联系。比如,2013年起施行的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在“指定居所监视”一条中,取消了正常刑事诉讼程序中嫌疑人应该享有的大部分保护措施。在国家安全怀疑受到威胁的案件中,《刑事诉讼法》规定创造了表面上完全合法的免责空间。这一空间同时也为严刑和恐吓提供了绝好的机会,近期在对人权律师、公益律师、记者、工人运动家和女权活动家等的攻击中,这些手段都派上了用场。换句话说,2011年,“被失联”往往还只是暗中进行,事后政府也不予承认,但如今,这俨然已经成为体系中的一部分,成了“依法”行事。
结果显而易见。一个又一个人失联不久后,在重压之下被推到电视前“认罪”,诉说悔意,(有时)还低声下气地表示改过自新。
这个一党专政的国家似乎希望将压迫政策昭告天下。人们很快就发现,这样的认罪意义不大,但这正是目的所在。正因为他们毫无意义,甚至还触犯了刑事司法中无罪推定等基本原则,所以这些被记录下的“认罪”才能有效反映出那无所限制,任意而为,也愈发令人恐怖的国家权力。
用电视宣传这种压迫政策,国家显然意在进一步扩大这种恐怖效果。通过在中国拘禁境外人士或策划跨境非法抓捕国内外公民的,并对他们使用同样的手段,国家进一步扩展了镇压政策的含义。这不仅是向周边国家立威,更是对告诉全世界:——外国人同样可能成为目标。恐怖统治就这样被输出国境,成为成为超越国界的活动。
唯一能让人们对中国的政法改革感到乐观的,是考虑近期这种反自由主义转变出现的原因。他们也许是许多已知威胁的结果,包括党内潜在的不忠诚和不服从现象。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这反映除公民社会正在崛起,正在争取政治权利,他们越来越独立,掌握的发言权越来越大,。后毛泽东时代的自由化改革已经开始偃旗息鼓,而现在的“恐怖统治”也许是改革开放计划外的长期后果。
迄今为止,政府的政策目标大多数还是集中在一些特定的团体,并且具有大学教育水平的中国人大概都不会真的去认同这类团体。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一概而论地谈“恐怖”或“恐吓”有没有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是,反腐与人权律师被起诉或非政府组织面临的压力日增不是一回事。反腐针对的是政府部门,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打击的活动在大众眼中的确为腐败。这些官员他们并不是因为自由的言论或主张而获罪。越来越多的高官被查受审,其中政治动机所扮演的角色或许更主要,极少有官员因为思想或信仰而落马。被卷入反腐调查的中国商界领袖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多数人被盯上是因为他们在政坛中的联系和活动。一般来说,很难看出中国的反腐运动本身会让中国人噤若寒蝉,不敢议论政治。政府监管的加强,不应该条件反射地引起中国在普通民众中“散布恐怖”的指责。
迄今为止,政府的政策目标大多数还是集中在一些特定的团体,并且具有大学教育水平的中国人大概都不会真的去认同这类团体。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一概而论地谈“恐怖”或“恐吓”有没有价值。首先要明确的是,反腐与人权律师被起诉或非政府组织面临的压力日增不是一回事。反腐针对的是政府部门,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打击的活动在大众眼中的确为腐败。这些官员他们并不是因为自由的言论或主张而获罪。越来越多的高官被查受审,其中政治动机所扮演的角色或许更主要,极少有官员因为思想或信仰而落马。被卷入反腐调查的中国商界领袖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多数人被盯上是因为他们在政坛中的联系和活动。一般来说,很难看出中国的反腐运动本身会让中国人噤若寒蝉,不敢议论政治。政府监管的加强,不应该条件反射地引起中国在普通民众中“散布恐怖”的指责。
打压某些非政府组织或维权组织却完全是另一回事,但政府是否真的在所有知识分子群体中“散布恐怖”,或者是否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仍然值得怀疑。人权律师、维权人士及境外非政府组织一般是中国社会和政坛中的边缘力量。有人可能认为这是很可悲的,是中国几十年来官方压力及意识形态观念淡漠、保守的社会政治精英排挤的结果(我并不完全认同这种观念,但它们非常普遍),但这改变不了事实——比如,相对少有法律从业者或学者能理解并同情浦志强、滕彪甚至许志永等律师。
至于香港书商,我打赌大多数中国网民对其近况都一无所知。
我们不否认,近期政府的活动让为数众多的律师和学者都深感威胁,但这些事件和全国的氛围并无联系。相反,人们会继续追求自己的事业,就社会政治问题展开辩论,如经济,民主和社会价值观——尽管用词可能会温和些,并时不时抱怨一下政府的政策。他们还会偶尔公开嘲讽某些政府活动,比如最近的春晚,他们看到自己的微博被删,仍然会继续,不会过于害怕或担心,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少数倒霉的人都属于和他们关系不大的圈子,起码目前来看是这样。也许是因为中国高效的审查制度,也许是由于网络防火墙,也许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比外人想得更有民族观念,总之近期让西方观察者警铃大作的一系列事件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生活。这也许很快就会变得不同,但或许我们应该真的等到那一天,再宣布中国“再次陷入了恐怖”。
每个国家都会把恐怖当做武器。不同的是它使用的方法和针对的对象,以及该国有多少公民应该感到害怕。在上世纪70年代初极权主义的中国,恐怖时刻不在。那时候,外国人自己倒不必太害怕,但在文化大革命最后几年,恐怖之普遍,私下和外面的世界联系——不管是通过艺术,书籍,音乐,思想交流还是私人关系——面临的惩罚之严酷,让和一个外国人不期而遇都成为了感到恐怖的理由。
每个国家都会把恐怖当做武器。不同的是它使用的方法和针对的对象,以及该国有多少公民应该感到害怕。在上世纪70年代初极权主义的中国,恐怖时刻不在。那时候,外国人自己倒不必太害怕,但在文化大革命最后几年,恐怖之普遍,私下和外面的世界联系——不管是通过艺术,书籍,音乐,思想交流还是私人关系——面临的惩罚之严酷,让和一个外国人不期而遇都成为了感到恐怖的理由。
高压下的政权必定会在教室和工作场所中,在严密的监控中,确保意识形态的纯洁。街头被处决犯人的面目照片,脸上残忍地打着红叉,也是表现之一。监狱和劳工营都隐藏在暗处。
中国目前处决人数和监禁人数仍高于许多国家。但随着当年那无处不在(尽管有些前后矛盾)的意识形态的消散,新一代人不再能够了解父辈所经历过的事情,这种日常的恐怖也开始消退。
普罗大众摆脱的恐怖,集中到了具体的小部分社会群体身上。虽然没过几年,在那年春夏之交那件事之后,日子又变得难过,但在我看来,较之15年前,日常的恐怖程度是有所下降的。人民的情感状态也变得复杂:有震惊,有怀疑,也有愤怒——这是人民所希望的更大自由被打压,但希望本身又没有完全消失时的典型状态。
经济繁荣带来了更多的财富,让个人获得了更多自由,也让人们相信顺从一些就可以不再受强迫手段和滥权困扰。当个人的抱负专注于物质层面时,尤是如此。但这同样也适用于艾华口中的改革者,他们是在努力改善这个体系,而非试图推翻它,尤其是那些相信逐渐完善的法律能够成为与国家缔结新型契约基础的人。随着高压政权的消退,人们希望体系向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对公平的方向完善。
对那些经历过困难时期的人,恐怖从未走远。一名著名学者在认罪中承认,当走在路上突然有车停下来时,他仍然会感到恐惧来袭。但选择法家还是儒家,是通过恐怖还是道德榜样来确保公民的忠诚?国家仍然面临选择,而中国一度倾向于选择儒家。
但现在,就像艾华和裴敏欣所言,恐怖重新占据上风。恐怖是党国的统治工具,但恐怖手段也体现出党国自己的恐惧——如惊弓之鸟一般,用大炮打蚊子。中国正在经历艰难的经济转型,前途未卜。恐怖制造的死寂和顺从对此不会有帮助。
原文地址:https://foreignpolicy.com/…/chinas-new-age-of-fear-new-n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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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译读团队的志愿者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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