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 星期二

香港“民主”的最蒼白形式:“一國兩制”


FT社評:香港政治僵局的代價
英國《金融時報》 社評





當英國和中國在1984年達成移交香港主權的條款時,中國方面同意,香港將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管治。

這意味著中國將允許香港擁有比內地更高程度的政治自由。但北京方面保留了未來決定香港可以實行什麽選舉制度的權利。經過一段時間的不確定性之後,中國作出了決定。香港市民將可以選舉產生自己的領導人——但前提是他們接受有中國特色的民主。

中央政府選定的曲折選舉過程,在字面上符合《基本法》(Basic Law),但也是該法所允許的“民主”的最蒼白形式;中英在香港1997年回歸中國之前簽署的《基本法》,堪稱香港的小憲法。根據這份文件,北京方面同意讓香港市民通過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即該市的市長。

周日公佈的決定在字面上符合這個承諾。但這個提議構成一種減弱的民主。全國人大要求,競選2017年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必須得到一個1200人的提名委員會至少50%成員支持。提名委員會由大約25萬個人和組織選民選舉產生,在構成上大部分是親北京的。


這個決定確保敵視中央的候選人將在有機會號召選民之前被剔除出局。只有那些“愛國”的候選人才有望參選。通過這一關的候選人然後將由全體選民在一人一票的基礎上投票表決。

中國本來可以提供更大空間。畢竟,中央是具有批準行政長官選舉結果的最後決定權的。沒錯,在選舉之後動用這種否決權,總會面臨挑起一場憲法危機的風險。但多數人承認,香港選民相當務實和現實,不至於拿香港的繁榮當兒戲,選舉產生公然對抗北京的行政長官。

可是,香港民主運動的激進性質似乎讓中國感到不安。北京的領導層對香港在6月舉行的民間公投感到不快。那場公投要求獲得的選舉自由超出了中央願意授予的程度。

很清楚的是,中國將信守它在簽署《基本法》時承擔的義務。中國領導人不希望損害香港作為一個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希望自己面臨不履行國際協定的批評。但他們不會在最低限度的範圍外跨出一步。

這使香港市民面臨一個艱難選擇。他們可以接受中央塞給他們的夾生麵包。或者,他們可以通過不讓這項提案在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得到三分之二支持來否決它。那將讓他們保留現狀。

北京方面似乎不太可能從目前的立場後退。但是,它應該認識到自己的利益正在遭受的損害。它激起了香港溫和派的反對情緒,甚至激怒了那些明白自治總會有限度的人。它堅稱自己對香港的事務有決定權,很可能在台灣引起意,台灣很多人可能得出結論認為,與中國大陸靠得太近是危險的。最重要的是,它削弱了旨在保持香港作為一個商業和金融中心的獨特屬性的“一國兩制”原則。這是中國不需要的局面。

譯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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