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

馬英九的虛幻憲法(【黃國昌專欄】)

【黃國昌專欄】馬英九的虛幻憲法

黃國昌 

憲 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她劃定了一個國家的基本定位,揭示了一個國家的立國精神,也彰顯了國家人民所共同尊奉的核心價值。當然,這些都是憲政主義的應然,未 必反映實然的運作。也因此,憲法的生命,從來就非在於她的文字,而是在於她的實踐,更是在於國民捍衛憲法核心價值的意志與行動。

以一個淺顯的例子來說,當一位憲法學者在講台上大聲疾呼「學術自由」於憲法上的意義與重要,但為了個人的私利,對於北京大學配合中共極權鎮壓知識份子而解聘夏業良的惡行,卻刻意選擇沈默,這樣的憲法學者對學術自由不僅毫無信仰可言,更是虛偽醜陋。

中華民國憲法被國民政府自中國大陸帶至台灣之後,曾經為了配合蔣家父子的極權統治,歷經了將近一甲子的虛幻歲月;在台灣人民爭取民主化的奮鬥浪潮後,透過七次的修憲,才使得這部憲法與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產生連結,並透過後續的不斷實踐,取得一定程度的生命力。

時 至今日,這部憲法一方面反映了我們願意共同信奉的價值,但另一方面也仍殘存了虛幻的遺毒。我們共同信仰的價值,除了「國民主權」這個憲政主義最為重要的基 礎外,即是「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兩項當代文明社會所共認的憲法原則。儘管對於到底應採用孫文所獨創的「五權分立」還是應遵行法治先進國家所樹立的 「三權分立」原則,論者間存有不同意見,但是對於「權力不應過度集中」、「權力應相互監督制衡」的基本原則,卻已是台灣人民的共識。基本人權的保障,在歷 經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慘痛教訓,更已成為台灣社會所共同擁抱的核心價值。

至於我國憲法中的虛幻遺毒,則不外乎是「中華民國主權仍及於中 國大陸與蒙古西藏」、「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存在」以及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中所提及「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文字。以台灣人民目前的智識,這些內容何以虛 幻,實已無庸贅言;為何這些幾已淪為政治笑話的主張,還會殘存在我們的憲法之中,只要對台灣民主化歷程有些許歷史縱深的認識,也不難理解。

真 正荒謬而令人痛心的是,馬英九作為我國的憲政機關,心中所想、口中所說的「憲法」,竟然只剩下其中最為虛幻、最反常識、也最違民意的部分。在日前接受美國 華盛頓郵報的專訪中,馬英九不提「權力分立」,不談「人權保障」,將我國整部憲法對國際社會的行銷,化約為僅突顯「一中原則」的面貌,強調在憲法下不容許 「兩個中國」、「一中一臺」或「臺灣獨立」。馬英九雖然也提及「一中各表」,但是如果「只有一中」,那在國際社會上指的自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件事 中共也知道,因此對於馬英九如此的態度,當然是額手稱慶。

國際現實如何,台灣人民都很清楚,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才需要一位有智慧、有能 力的領導人,在國際社會上行銷台灣最為可貴的價值,突顯台灣在世界上存在的意義:那就是台灣的民主自由與人權法治。這些台灣的核心價值,也正是中國共產黨 所最為畏懼,也因此最處心積慮所欲摧毀的台灣根基!

不幸的是,台灣人民選出的總統馬英九,自己卻正在踐踏、正在摧殘這些台灣最為珍貴的 價值。因為自己跨越憲政紅線,破壞權力分立原則,因此試圖將九月政爭的毀憲亂政,淡化為「國民黨家務事」,只談國民黨團結,不談責任追究;至於自己所曾大 聲疾呼「民主政治就是責任政治」,「一個人民已經不尊敬、不支持的總統,應該有羞恥心下台」的主張,馬英九自是再也絕口不提。因為自己成為人民四處抗議的 對象,因此開始調動國安特勤及大批警力,非法逮捕抗議的學者、濫權訴追怒吼的人民;至於馬英九2008年競選時所提出「修改集遊惡法、把街頭還給人民」的 人權宣言,更早已被印證是最虛偽的謊言,馬英九根本無臉面對!

事實上,出身於國民黨宮廷的馬英九,在台灣民主化的歷程中,對於台灣人民 目前在國際社會可以引以為傲的進步價值,不僅從來沒有做出任何的貢獻,反而是處處站在對立面。1992年當台灣人民要求直選總統,馬英九為了「保護法統」 高聲反對;1995年當馬英九現身憲法法庭,倡議的更不是什麼人權保障,而竟是容許檢察官自行羈押刑事被告!對於這樣一個掛著哈佛法學博士名銜但骨子裡卻 是「反民主、反人權」的馬英九,我寧願相信這不是哈佛教育的問題,而是馬英九的人格問題!

基於相同的道理,儘管台灣的民主選出了馬英九這樣的人擔任總統,我們不必因此對民主喪失信心,即使是美國也曾產出過尼克森。儘管我們的總統選擇擁抱憲法最為虛幻不實的遺毒,我們也不應放棄憲政主義的精神,「權力分立」、「人權保障」還是我們應該追求、應該實踐的價值!

這個國家是屬於台灣人民的,這部憲法也是屬於台灣人民的。也因此,這個國家的核心價值為何,這部憲法的根本意義為何,是由我們自己集體的意志與行動加以界定,絕不應也絕不能由少數政客擅斷。

我不知道馬英九卸任後是否會逃離台灣,但是我知道絕大多數的人民會繼續堅守這塊土地。馬英九可以輸,但是台灣不能輸!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