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台灣與中國在海洋漁業資源養護與環境保護

姜皇池/美國之音竟然報導...

2014-08-18

姜皇池/台大法律學院國際法教授

兩岸剛結束海上搜救演習,美國之音竟然報導:「一些人認為,台灣和中國大陸未來有可能聯手應對東中國海和南中國海的安全挑戰」,何以純技術性的活動,會引發質疑?
兩岸海上搜救合作,可追溯至二○○八年雙方所簽署《海峽兩岸海運協議》,其中第七點共識:「雙方積極推動海上搜救打撈機構的合作,建立搜救聯繫合作機制,共同保障海上航行和人身、財產、環境安全。發生海難事故,雙方應及時通報,並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及時實施救助」。因此二○一○年在「兩門」(金門與廈門)水域,實施聯合搜救演練;同年行政院再核定《推動海峽兩岸海上搜救合作建議方案》,深化合作;二○一二年,再於金廈水域,搜救演練。二○一四年八月則選在「兩馬」(馬祖與馬尾)間海域,除延續往年演練內容外,更新增「雙方直升機互相吊掛人員至對方船艇」、「雙方指揮艦均設立海上救護平台」等特殊操演項目。不僅海上人道合作機制邁入常態化,其內容與項目不斷擴大,更持續加溫。
檢視二○○九年到二○一三年底,雙方所共同執行至少十四件救援案中,僅「金龍輪」與「丹頂號」雜貨船是台灣籍船舶外,其他絕大部分為中國籍船舶。換言之,兩岸海上救援合作機制,中國船舶似乎是最大受益者。基於人道救援本當進行,又有助於海上安全與人命維護,吾人贊同合作。但令吾人擔心的是:
首先,在緩和的兩岸海域中,中國漁船肆無忌憚地進入台灣禁限制水域。根據資料,從二○一○到二○一三年間,台灣從禁限制水域驅離的中國漁船多達一三一○八艘、帶案處分六二二五艘,罰鍰金額三二九八萬,然不僅無法遏止,近年持續惡化。
台灣西部海域及澎湖海域固無庸論,幾乎已淪為中國漁船漁場,以往中國罕至的東部海域,如今同樣無法倖免,中國珊瑚漁船近年大舉入侵蘇澳海域,台灣業者叫苦連天。不僅入侵範圍擴大,尤有甚者,該等入侵漁船中,大部分是底拖網船,除掠奪台灣周邊漁業資源,更嚴重破壞海域生態,其對資源之損害,具永久且不可回復風險。
第二、兩岸貨運直航後,經允許從事兩岸直航的中國貨輪,眾多不航行依法指定航道者,卻從未聽聞對此有所懲處;不僅管制無方,今年初,交通部進一步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辦法》,試圖開放台灣的禁止與限制水域,讓中國船舶「無害通過」?如此增加國家安全疑慮、海洋環境壓力、執法成本等等之開放,無對應利益,不知所為何來?不僅如此,科技部亦不遑多讓,對中國科研船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研究之許可申請問題,推出方便中國科研船舶進出台灣海域研究之草案,同樣令人費解。
台灣與中國在海洋漁業資源養護與環境保護,此種攸關台海雙方長期利益事項,經常因中國一句「事涉專屬經濟區範圍,是主權事項」,立即「著毋庸議」?!而目前存在的多方互動,深化海域合作項目,仔細檢視,對台灣並無具體利益,甚或有害,不知主事者是否應通盤重新檢視兩岸海域合作所有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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