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ret Court Castigated N.S.A. on Surveillance
By CHARLIE SAVAGE and SCOTT SHANE
A 2011 ruling held that the N.S.A. had violated the Constitution for
several years by gathering tens of thousands of domestic communications
unrelated to terrorism.
批准
2013年 08月 21日 14:06
美安全局監控項目超官方公布范圍
現
任和前任官員說,美國國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建立了一個監控網絡,所覆蓋的美國人互聯網通訊范圍比官方公開披露的要大。美國國家安全局僅擁有有限的監視美國公民的合法權力。這套系統可覆蓋全美大約75%的互聯網流量,其初衷是搜尋外國情報,包括外籍人士和美國人的廣泛通訊信息。上述官員說,有些情況下該系統還可保留美國本土公民之間發送的電子郵件的書面內容,并且可過濾借助互聯網技術撥打的國內電話。
美國國家安全局的過濾行動由該局與電信公司共同執行,旨在尋找那些源于或終于海外的通訊,或完全在海外展開但卻經由美國的通訊。不過美國官員說,由于該系統覆蓋面很廣,很可能會在搜尋外國通訊時意外截獲并收集到純屬于美國國內的通訊內容。
代號為Blarney、Fairview、Oakstar、Lithium和Stormbrew等的計劃會過濾和收集大型電信公司的信息。前官員說,Blarney計劃由國家安全局與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 Inc.)共同建立。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拒絕置評。
官員說,這種過濾行動在十幾個處在美國主要互聯網網絡匯合處的地方進行。此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這類過濾行動被普遍認為是在海底電纜或其他外國電纜接入美國附近的地點展開。
有關這些監控項目的具體信息來自對美國現任和前任情報官員、政府官員和幫助修建或運營相關系統或提供數據的公司人員的訪談。其中大多數人都十分熟悉這個工作。
美國國家安全局堅稱其做法合法,且尊重美國人隱私。該安全局發言人瓦因斯(Vanee Vines)表示,如果該局在展開合法的信號情報活動期間意外收集到了美國人的通訊內容,那么該局會遵循經美國司法部長批準、旨在保護美國公民隱私的最小化程序行事。
正如另一位美國官員所說:國家安全局不會亂七八糟地搜集美國人的網上閑聊,我們想要高含金量信息。
為 實現這個目的,這些項目使用了復雜的算法,在實際操作中就像是把多個過濾器放在一條河流中,過濾器上有孔洞,可讓特定信息流過。據美國一位前情報高官透 露,經歷了2001年的恐怖襲擊事件后,美國國家安全局拓寬了這些孔洞,使之能捕捉更多信息,當時美國政府擴大了對什么是“合理”信息收集的定義。
美 國國家安全局前承包商雇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披露的文件從更窄的角度描述了該局的計劃。例如,其中一個計劃是獲取美國人的電話記錄,另一個被稱為“棱鏡”(Prism)的計劃則是收 集互聯網公司存儲的數據。這組計劃顯示,只要符合一項涉及面廣泛的法院判令,美國國家安全局有能力追蹤網上發生的幾乎任何事情。
美國國家 安全局的這些項目得到了秘密的外國情報監視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的批準,并受其監管。按照規定,對不符合例外情況的有關美國公民的信息,包括與外國情報、加密或犯罪證據等相關的信息,安全局須予以銷毀。
國家安全局重點收集外國情報,但其監控的數據既包括外國通訊,也包括國內通訊。官員稱,一些美國互聯網通訊不可避免的也會被瀏覽和截取,包括通訊“元數據”,比如電子郵件中“發送給”和“來自于”兩欄信息,也包括通訊本身的內容。
官員們說,這些數據的一大部分(但是不是全部)會被銷毀,也就是說部分美國人之間的通訊會被儲存在國家安全局的數據庫里。一些議員和公民自由主義者說,考慮到國家安全局監控數據的規模,隱私保護是有欠缺的。
俄 勒岡民主黨參議員懷登(Ron Wyden)在2012年曾尋求阻止國家安全局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在其數據庫中搜索美國人的信息,但他的努力未能成功。他還曾呼吁情報機構公布有多少 美國人的通訊數據被收集了,以及澄清純國內通訊是否被保留在了國家安全局的數據庫里。但這些要求均被拒絕。
懷登說,信息技術正快速推動我們走向這樣一種境地,即只能通過制定相關保護法來對這種撒網式監控加以限制。
本月美國總統奧巴馬(Barack Obama)擬定了國家安全局監控項目修改計劃,以改進這一監控。這些修改計劃不會改變國家安全局部分最敏感的監控項目在美國所依靠的體系。
這些體系的運作方式是這樣的:國家安全局要求電信公司向其發送該機構認為最有可能包含外國情報的各種網絡流量數據流。這是數據的第一次截取。
據一位熟悉法律程序的人士說,這些要求不針對全部網絡流量,而是重點收集國家安全局關注的特定領域的數據,這些數據的數量仍舊很大,但并不是全部數據。
第二次截取由國家安全局來進行。該機構暫時復制這些流量,并基于其所稱的“強大的選擇器”(比如說電子郵件地址,或者大量與其關注的組織相對應的電腦地址)來決定保留哪些通訊數據。在做這些決定時,國家安全局可以瀏覽通訊數據的內容以及數據發送者是誰。
一位美國官員說,國家安全局自身并不“使用”監控體系內的全部流量。這位官員說,該機構將“使用”定義為“我們實際接觸的東西”。該官員指出,電信公司進行首輪數據過濾。
這 一監控體系是建立在與電信運營商的關系之上,這些電信運營商的網絡通訊流量占美國網絡通訊流量的75%左右。他們必須根據秘密的外國情報監視法庭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的指令,提供國家安全局要求的數據。現任及前任官員說,這些公司基于國家安全局的標準搜索網絡流量。
據熟悉這項技術的人士說,以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為例,該公司在美國最大的都市區域截取數據。這些截取的數據中有多少被提供給了國家安全局不得而知。Verizon一位發言人不予置評。
據一位知悉法律程序的人士說,不是所有的電信提供商都以同樣的方式處理政府的要求。據一位美國官員說,電信公司的律師為向國家安全局提供的數據把關。這位官員說,這些提供商獨立決定提供哪些數據。
Siobhan Gorman \ Jennifer Valentino-DeV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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