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核安即國安 馬總統負全責
上周五,「原子能委員會」召開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公開說:「停工是最有利的決定。」台電副總經理黃憲章則表示:「停工衝擊不敢想像。」原能會副主委謝得志總結時說,台電若無法改善,核四最慢年底停工。
核災比戰爭可怕
核能發電是現代國家最痛苦的兩難。經濟發展與生活改善亟需電力,核電的效益最好,電力充足,足可應付工業社會的大量需求,但是核廢料和核安全卻是巨大的噩夢,從車諾比、三哩島,到福島的核電廠意外事件可知,小小台灣擔負不起一次的核電意外。核電議題,在各國不只是經濟問題,而是政治、社會、意識形態和集體心理的問題。福島事件以來,朝野都把焦點放在核四是否繼續興建上,其實核四還未運轉,不會出事,而運轉了25年以上的核一、核二、核三,才像是定時炸彈,不知能否經得起8級大地震的撕扯,即使可以,那些越來越多的核廢料將怎麼處理?
台灣腹地小,縱深淺,一旦出現福島級的意外,台灣人民將無所逃遁於輻射傷害的圓周內,會比戰爭還可怕。戰爭打輸了頂多投降,但輻射外洩連投降都沒 用,向輻射投降嗎?而且一旦污染就是以萬年為單位計算,台灣人勢將拋棄土地,大量移民,但有誰願意收留台灣人民?那不就是坐以待斃嗎?
原能會和台電必須向全民交代核一、二、三廠的安全狀況,不可有一絲隱瞞。我們建議政府做到四件事:一,絕對透明化。三座核電廠的一切,都須透明, 並向民眾每年報告安全檢驗的結果。二,聘請國際核電專家,像是國際原子能委員會的退休專家,組團來對三座核電廠進行大體檢,不能台電一家說了算。三,核廢 料的堆積與儲存須公開向民眾報告,也放在安全檢查的清單內。四,民國98年台電建議把設計為40年的核一廠延役20年,核一廠風險是否因而增高?延役條件是什麼?都須釐清。
朝野須嚴厲監督
馬總統請注意,核安就是國安,如同其他核電國家,其最後、最大的責任在總統身上,不是只有原能會和台電的責任。立委、監委和在野黨也都有監督的責任;但宏觀來看,絕對是總統無可逃避的國家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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