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四名新公民運動成員被判2至3年半刑期

新公民運動主張教育平權和公佈官員財產,訴求和手段極為溫和,這樣還是被鎮壓,主要成員都被判刑。這就是今天中國的政治和人權狀況。


四名新公民運動成員被判2至3年半刑期

更新時間 2014年4月1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8:09

丁家喜
丁家喜被判刑三年六個月
丁家喜等四名新公民運動參與者星期五(4月18日)被北京海澱區法院判處2年至3年6個月有期徒刑。
丁家喜、李蔚、趙常青和張寶成四人均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根據法庭裁決,丁家喜被判刑3年6個月、李蔚被判刑2年、趙常青被判刑2年6個月、張寶成被判刑2年。
丁家喜以及趙常青和許志永一樣,都是是北京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組織者和協調人。
新公民運動的訴求主要包括教育平權以及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等。
丁家喜的律師隋牧青星期五被拒絕進入法庭聽取判決。
隋牧青稱,他在星期四接到法庭通知,稱因他在4月9日庭審期間提前退庭的舉動被視為拒絕辯護,其辯護人資格被剝奪。
隋牧青表示,他在4月9日退庭是為了抗議法庭不公。
他在微博質問:「海澱法院,我已聲明我不拒絕辯護,只是退庭抗議法庭不公。你們對我罰款還不解氣,還要剝奪我一審辯護人資格,太無恥了吧!」
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之一許志永對其一審被判四年監禁的上訴上周五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
中國從去年開始鎮壓新公民運動以來,已有數十名該運動參與者被當局關押、起訴以及受審。
國際人權組織以及美國和歐盟均對中國打擊新公民運動的做法提出嚴厲批評。
(撰稿/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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