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5日 星期一

中國

德语媒体 | 2009.01.05

毒奶粉受害婴儿父母记者会引此间关注

新年期间,德语媒体中有关中国的报道较少,但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鹿集团毒奶粉一案及中国官方阻挠毒奶粉受害婴儿的父母举行记者会一事引起了此间新闻界的关注。世界报关注中国庆祝60周年时将延长外国新闻采访规定。德国之声摘译如下。

日报写道:

"三聚氰胺丑闻在中国和外国引起了震惊,它不仅暴露了中国在消费者保护方面的巨大漏洞和公众监督的缺乏,也反映了许多商家不负责任的做法,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是最近三十年来中国经济飞跃的特征。

"法庭审理只允许挑选出的中国媒体出席旁听,被告的辩护人是谁,律师们如何辩护,均不为人知。…… 对这样棘手的案子,法官不能严格按法律做出判决、司法人员也不能独立做出决定,这是中国司法的特点。相反,党组织的一个委员会将定定夺如何判决。不能排除 共产党杀一儆百、判处三鹿集团总裁田文华死刑的可能性,但她认罪的态度也许可以使她得到从宽判刑的处理。

"为了防止中国政府的声誉再次受到损害,当局继续控制有关掺假牛奶后果问题的报道。许多中国人认为,牛奶丑闻表明,由干部和企业结为团伙、共同腐败的中国社会已经深陷困境。"

曼海姆晨报认为,受害婴儿的父母要面向公众讨回公道,这出乎当局预料。对法庭审理三鹿毒奶粉一案,该报接着写道:

"甚至在法庭在对贪婪追求利润的企业进行审理时,中国的国家也要把一切牢牢控制在手中。对待牛奶掺假问题的这种做法反映了中国对丑闻的信息政策,即禁止它们报道这类禁忌话题。那些梦想通过奥运改变中国基本路线的人至今什么都没有耽误,这样的梦可以继续做下去。"

世界报报道说,在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中国将兑现一项诺言:延长奥运期间放宽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的规定,外国记者可以享有更多的自由:

"就外国记者抱怨他们在下面省市工作时受到阻挠的说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回答说,许多官员还需要学习如何与记者打交道,一些地方干部害怕媒体。他宣布,今年记者又可以前往西藏,但他又表示,自治区地方政府可以在自己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记者的采访做出决定。

"自去年三月西藏动乱以来,中国安全部门只允许少数记者前往拉萨和西藏其它地区。即使在北京,记者往往也很难开展工作。例如直到今天,当局仍然阻止记者会晤被判刑三年半的民权人士胡佳的妻子。"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德国之声中文部



中国 | 2009.01.05

中国家庭教会处在一个拉锯过程中

近年来,基督教在中国发展迅速。其中所谓的"家庭教会",也就是没有得到中国官方"三自爱国教会"认可的民间教会团体,扮演了重要角色。2008年11月 底,中国民政局宣布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12月21日,该会负责人张明选遭到逮捕。这一连串事件的发生,让人对于中国家庭教会的命运产生疑问。德国之 声记者采访了中国家庭教会成员、成都独立知识分子王怡,请他分析家庭教会在中国的处境和前景。 

德国之声:11月28日,中国国家民政部发布"取缔决定书",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这个决定作出之后,包括您在内的一 些基督教法律人士发表了一份声明,其中指出中国宪法虽然规定民众有"结社自由",但现行法律实际上却等于"全面剥夺了公民的结社自由"。出现这种现象的原 因是什么呢?

王怡:其实不仅是针对基督教会,包括非宗教的民间社团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合法登记存在的。因为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其中有两个很重要的东西, 一个是规定所有的社会团体成立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这个基本上就把路卡死了。教会必须要有主管部门,当然就是宗教局,必须由它审查。不是登记, 不是备案制,是要审查同意。所以中国今天民间独立的家庭教会不可能被审查同意,包括教会以外的其他民间团体也几乎不可能注册一个真正的NGO。通常是两个 情况,一个是挂靠在某个主管部门,部委或者官方的某个协会下面才可能拿到牌照;第二就是到工商部门按照公司注册,本来NGO是免税的,但是必须按照公司那 套高成本的运作。家庭教会不能够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因此与政府部门的冲突大一些。第二个是特别与教会有关的,同一个行政区域里相同业务的社会团体只能有 一家,只要有了就不再审批第二家。就比如全国只有一个工会,教会也只有一个,就是三自爱国基督教会。

德国之声:在各位发出的声明中特别提到"民政部正在启动扩大公民结社自由的社团管理制度改革,我们完全明了该部门这时取缔中国基督教家庭联合教会的难言之隐。"但在声明中,并没有就此明确作出进一步说明。请问这里的"难言之隐"究竟是指什么呢?

王怡:从广泛的意义上讲,有一个很大的压力,要求改革社团登记,允许公民自由结社。因为市场经济社会开放。大部分的民间结社,政府也在考虑可以放宽 一点,比如江浙一带商人组织的商会团体等,老实说对政府也没有什么政治上的敏感性。对于这些组织,考虑是不是要放宽主要是从非政治因素的考虑,比如主管部 门的利益,官僚主义还有一些传统思维方式的转变。如果政府可以选择的话,他们是愿意这样,如果你们要成立一个钓鱼协会,商人社团,可以考虑放宽社团登记, 但宗教类的,其他知识分子的结社肯定不会放宽。可是法律是普遍性的,如果整个社团登记改革在市场压力下必须进行的话,那么怎么来对付家庭教会,这些他们不 愿意放开的部分呢?这是他们的矛盾,也就是"难言之隐"。

德国之声:中国家庭教会是一个事实存在,近些年来虽然也受到打压,但始终得以发展。甚至在政治敏感度较高的奥运期间,北京的家庭教会也依然在进行活动。但在2008年年底由民政部出面,取缔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您觉得今后中国家庭教会的生存环境会怎样发展呢?

王怡:我觉得,08年是处于一种"又逼迫又放开"的张力状态。奥运会之后,我个人看法是,政府现在在重新考虑对家庭教会的态度问题。有一些不断打压 的事件和以前一样还是陆续发生。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一些类似于建嵘这样的学者在官方体制内公开提出家庭教会合法化的问题,甚至包括"三自教会"的官员也 有人发言说可以考虑接纳家庭教会的问题。包括国务院下属一个智囊研究所也主办了一个中国家庭教会研讨会。我看,在未来还是一个拉锯的过程,政府在考虑,不 可能对基督教进行大规模的打压和逼迫,尤其是在城市中。但是它也不愿意放开。因此政府也想找出一个在法律和政治上可以接受的方式。我想会经过一个过程,但 我不知道需要一年,两年还是三年。我想会有这么一个拉锯和谈判的过程。这个谈判是一个比喻的说法,不是一定要在一个房间里谈。谈判桌不一定是在一个封闭的 房间,可能是在法庭上,也可能是在教会与政府各部门的各种方式接触中。以前这种接触主要是对抗型的接触,现在有可能这种接触可能更多是对话或者谈判型的接 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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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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