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 星期三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引爭議; 一地兩檢違基本法 吳靄儀:這是一場民意戰 不能以為什麼也不做 可靠司法覆核推翻


詳看:
指人大有權定香港政策 譚惠珠:有了人大決定,所有法律問題一一解決
http://bit.ly/2uBgdSV
黎廣德:一地兩檢變質 高鐵錯上加錯
http://bit.ly/2eQE5wp
一地兩檢違基本法 吳靄儀:這是一場民意戰 不能以為什麼也不做 可靠司法覆核推翻
http://bit.ly/2w3d784




//吳靄儀認為,無論是「租賃」,還是「割讓」,核心問題是《基本法》是對全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基本法》沒有授權香港政府,劃出一處地方,實施香港以外的法律,同樣也不容許中央隨意在香港範圍內,實行內地法律。

「怎可以租一部分出來?說這一處地方不行使基本法,要行使內地法律呢?是租也好,是割讓也好,一樣說不通。這只是煙幕。」


因此現行的租賃方案無可避免違反基本法,「西九忽然有一處地方,變成內地。即是你身處這個地方,沒有人可以救你出來,可以做拘捕、定罪等,甚至是其他我們不知道的程序,無法再找回這個人,這分明是違反基本法。」

香港人要思考的,是否值得為所謂的便利,放棄現有香港的法律保障,「你願唔願意,為了高鐵舒服座位,每天言論行為,都要看看有無可能令到大陸認為你觸犯當地法律,這些是真正的非人生活,無自由的生活,(高鐵)是否值得你咁做?」

內地人權狀況之劣,眾所周知,「連追討毒奶粉也可以成為刑事罪行,劉霞等甚至未經法律定罪,同樣可被消失、被定罪、被旅遊。李波在香港遵守香港法律,同樣可以被消失。」//

司法覆核?中國有「人大釋法」!


一地兩檢違基本法 吳靄儀:這是一場民意戰 不能以為什麼也不做 可靠司法覆核推翻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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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w York Times Chinese -Traditional 紐約時報中文網
香港官方提議把一座鐵路總站的部分地方租給內地,並允許內地的海關、邊檢及檢疫人員在那裡實施內地的法律。親民主人士擔憂這可能破壞「一國兩制」模式,威脅香港的法治和言論自由。
「此事象徵著中國的官員、中國的法律、中國的價值觀在香港核心地區的影響力增加,」有學者說,「這令人擔憂。」

該方案提議把位於香港的鐵路總站的部分區域租給內地,並允許在那裡實施內地法律。官方稱此舉可提升高鐵系統效率,但反對者質疑該方案會進一步破壞香港的法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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