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針對重罪修法以避免特赦
轉型正義週訊 No.376
*尼泊爾針對重罪修法以避免特赦
尼泊爾有一項法案在日前提出,要求禁止轉型正義法案進行修改而給予加害者特赦,這也符合國際法的規定。這項條款若是通過,將終止特赦諸如強暴、謀殺、刑求與強迫他人失蹤等罪。原先的法條規定,轉型正義委員會對於涉及強暴罪不得建議特赦,但涉及其他嚴重罪行則可另外考量。修法是為了與最高法院的判決以及國際法同步,而國際與尼泊爾國內的權利團體反對既有的條款。
根據檢察總長Raman Shrestha的說法,目前的修法工作是在接續前任檢察總長Hari Phuyal的努力成果,Phuyal曾起草一份全面性的修改計畫,並為各方接受。目前媒體所拿到的修正案內容顯示,法案允許轉型正義機構向檢察總長建議針對某些加害者採取行動,也允許轉型政機構提供臨時救濟,原先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與調查強迫失蹤人員委員會都無權對受害者進行救濟。修正案設想委員會具有起訴的權利,再由轉型正義特別法庭調查案件,委員會亦可將一般法庭審理中的案件移轉到新的法庭。(資料來源:Planned amendment denies amnesty for grave crimes, The Kathmandu Post,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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