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 星期六

「台灣如何成為一個國家?」/王泰澤 | 綠色逗陣

本文為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的王泰澤老師對綠逗座談的回饋,因無法到場參與,以書面方式與會眾分享讀書心得。歡迎各位朋友也投稿您的心得!私訊或mail:beanstalk893@gmail.com
"本短文寫作有二個面向,一是介紹美國紐約福丹大學(Fordham University)法律學院江永芳教授英文近著《一個中國政策:國家,主 權,和台灣的國際法定地位》(The One-China Policy: State, Sovereignty, and Taiwan’s International Legal Status by Frank Chiang, 2018, Elsevier Asian Studies Series)。二是趁九月二十一日"
"國際法上,一個據有領土、人民和外交能力的政治實體,必須以宣告的方式建國。 這個結論是基於兩個理由。一是國際慣例:第十九和二十世紀建立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經過宣告而建立的; 二是國際法法理:國家如公司是無形的。 公司依登記而成立和存在。可是,一個政治實體要變成(成立)國家,不能用登記方式成立,必須向國際宣告而成立國家。 江教授主張「台灣必須由政治領導人或人民代表宣告建國」。他不同意先「制憲正名」而後建國,因為主張制憲來建國,建國會遙遙無期。所有的國家是建國以後再制憲。例如美國十三殖民地 1776 年宣告獨立而建國,到 1789 年,也就是 13 年後才有憲法。日本更久,網路上記載,傳說日本於公元前 660 年 2 月 11 日建國,幾經改制,至明治維新後,1889 年才宣佈正式制憲。而「正名」的暗函是,台灣已經是一個國家,只要改名就可以。但是,台灣還不是一個國家,未宣告,只改名,對於建國來說,是空洞而無意義的;制憲正名成功,並不是建國成功。
筆者也認為,從民間日常生活的角度看,台灣要建國,首要條件是「少青老綠」應有建立「一個新國家」的共識。民間同心協力而外,有靠執政黨在政治教育上,正面積極教導。政府和民間,兩相呼應,台灣建國方可望排除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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