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標題"2013 越南改國號為民主共和國;2014年反台商"合在一起看,或許有許多事情可以好好思索:轉型必須窮數十年之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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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改大變革改國號為民主共和國
江迅
2013年5月12日 第27卷 18期
越南共產黨執政下的越南,將修憲把國號由現在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改為「越南民主共和國」,並漸與普世價值接軌,承認、尊重、保障人權和公民權,使政治改革再現亮點。越南曾向中國學習改革開放的經驗,並從實踐中體悟到,經濟體制革新推進到一定階段,必須相應地推進政治體制革新。越共推進政治體制革新,邁出切實步伐,值得改革先行者中國學習。
這是一場令世人矚目的大變革。越南共產黨執政下的越南,政治革新再度出現亮點:當下正熱議憲法修正,將國號更改,由現在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改為「越南民主共和國」,已成大勢而眾望所歸。這次修憲草案的重大內容當數人權:要求國家承認、尊重、保障人權和公民權,新修訂的有生命權、屍體權、隱私權、私有權、福利權、確定民族權等。越共和中共「本是同根生」,中越兩國唇齒之邦而又血淚恩仇。時下在南海(越稱東海)地區,兩國衝突激化,此際,越南國內新一輪政治革新大動作,又會給中共帶來多大衝擊,為人們所關注。
早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在河內巴亭廣場,越南最高領袖胡志明朗讀了《獨立宣言》。他穿著清簡,頭戴硬帽,腳踏塑膠涼鞋,身穿卡其服,雖當時發燒咳嗽,仍精神飽滿,聲線明亮。「越南民主共和國」就是《獨立宣言》中曾使用的國號。越南經歷大半個世紀法國殖民統治,後又經二戰期間日本五年軍事佔領,四五年八月革命成功,越南獨立同盟會決定成立越南民主共和國,《獨立宣言》由越盟主席胡志明草擬撰寫。文告表明,在越南共產黨領導下,脫離殖民統治,獨立建國,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政體。始於五十年代而長達近二十年的南北越戰結束後,一九七六年南北越統一,國號改為「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對人權的重視,越南共產黨內部外部始終存在「是否需要繼續標明社會主義的旗號」、應恢復深受人民愛戴的胡志明時期的國號等輿論聲音。河內國家大學下屬外國語大學中國語言文化系主任阮黃英對亞洲週刊說,最近幾月,全社會都在討論九二憲法修正草案。在一些具體條文上,她和她先生就有不同看法,她贊同修改國名,重視人權和民主。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越南第十三屆國會第四次會議對越南一九九二年憲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討論,並頒布《關於徵求民意的第38/2012/QH13號決議》,即憲法修正草案。為履行國會決議,國會修憲起草委員會舉辦研討會,聽取國會代表意見,二零一三年一月公布了憲法修正草案,以三個月時間徵求人民和各界意見。
越南九二年憲法的制定,是以八六年「六大」提出革新開放的最初幾年和為實現九一年《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國家建設綱領》(下稱綱領)為基礎的。九二年憲法為履行革新開放事業打下政治法律基礎。二十年來,這一憲法保障越南的革新開放事業不時取得成就。如今,在國際格局轉變的大背景下,越南社會與越共都發生巨變。
亞洲週刊從河內當局獲悉,這次九二年憲法修正案的走向大致如下:第一,基於總結九二年憲法及有關法律的落實;基於《綱領》及黨其他的導向和內容;繼承九二年憲法及以前憲法中符合現在國情的條款;補充發展需要的條款,修正真正需要修改的問題條款,明確經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條款,且具有充分群眾基礎、人民一致擁護及符合新形勢的條款。第二,繼續肯定綱領和九二年憲法所確定的國家機構和政治系統的性質和總體模式,國家是屬於人民、來自人民、為了人民的社會主義法權國家;一切國家權力屬於人民;國家的權力是統一的,在立法、行政、司法三領域之間互相分工、配置、監督。第三,繼續肯定越南共產黨是越南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勞動人民及全民族的先鋒隊,遵循馬列主義和胡志明思想,是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力量。第四,發展市場經濟,同步革新,把越南建設成為民富國強、社會公平、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五,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權……
值得關注的是,修正草案的重大內容之一是關於人權。草案要求國家承認、尊重、保護和保障人權、公民權,草案繼續肯定和進一步闡明九二年憲法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權力離不開義務。同時補充國家革新開放事業過程中所產生的新權力,符合國際社會人權條約,而越南也是簽署國。比如:生命權(二十一條款)、屍體權(第二十二條款)、隱私權(第二十三條款)、私有權(第三十三條款)、福利權(第三十五條款)、確定民族權(第四十五條款)等。
例如,經修改、補充的第十五條:人權、公民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得到國家和社會的承認、尊重、保護和保障;人權、公民權只在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安全和道德的情況下才受限制。新增加的第二十一條:公民擁有生命權。修改、補充的第二十二條:公民擁有不可侵犯身體的權力,及法律保障生命、健康、名譽、人品的權力;嚴禁一切使用酷刑,暴力、追逼、辱行或其他方式侵犯人身,侮辱他人的名譽、人品等行為;公民擁有奉獻身體器官、屍體的權力,在人身上開展醫學、藥學實驗,實驗首先得經過被實驗者同意。經修改、補充的第二十三條:公民擁有不可侵犯私人生活、個人秘密和家庭秘密的權力,擁有保護自己的名譽等權力;如未經他人允許,不允許搜集、收留、曝光他人的私人生活、個人秘密、家庭秘密等;公民擁有保密自己書信、電話、電信和其他私人資訊作交換的權力。經修改、補充的第三十三條:公民擁有合法收入、財產、房子、生活資料、生產資料,在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本錢或者其他財產的所有權。經修改、補充的第三十五條:公民擁有社會保障的權力……
全國提出二千多萬條意見
對九二憲法修正案的民意徵集,成了越南政治社會一大熱潮,新憲法將於二零一三年秋季定奪。在這場大規模的政治活動中,據四月十七日閉幕的國會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告,截至三月四日,全國共有五十四個省市、十七個部委已向指導委員會遞交有關九二年憲法修正草案民意徵集工作落實情況的書面報告;截至三月三十一日,透過各類型各規模的二萬八千一百四十個會議、研討會、座談會和意見徵求會議,全國各機構、組織、個人,共對九二年憲法修正草案,提出二千六百多萬個意見或建議。這顯示人民特別關注修憲草案,基本贊同憲法修正草案的內容,同時對各條款提出具體意見。
二月二十二日,越南國會辦公廳與越南律師協會聯合舉辦憲法修正草案研討會,來自國會辦公廳、越南律師協會、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的專家學者與會。他們綜觀評估憲法修正草案和完善政治體制;人權和公民權機制;憲法保護機制和司法機制等方面,認為修憲草案已涉及現代立憲主義的價值,反映了越南憲法思維在立憲權、權力分配、權力控制、保憲制度、人權、公民權等方面的發展,也指出需要完善的不足之處。河內國家大學教授吳輝剛認為,為了確保憲法監督活動的獨立性、確保憲法監督活動的有效運行及遵守法治國家原則,修憲草案應另立關於憲法委員會的內容。也有學者認為,該修憲草案應明確關於成立憲法院的規定。國會高級專家陳玉堂教授稱:「憲法草案中所表明的人的權利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在認識和表達方式上取得了新發展。第一個新特點是相關內容納入了第二章,這不單是位置的改變,而是明確人民是制憲的主體。」
一般而言,目前世界上僅存的社會主義國家尚有五個,即中國、越南、朝鮮、老撾(寮國)、古巴,這五個國家都自稱或被視為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由共產黨執政,黨的名稱不一,中國、越南、古巴是共產黨,朝鮮是勞動黨,老撾是人民革命黨。不過,從社會發展趨勢而言,這些國家社會制度或發展策略,已與社會主義漸行漸遠。二零一零至一二年,中國、越南、古巴、老撾、朝鮮五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執政黨,都先後召開了新一屆黨代會,總結和反思本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經驗與教訓,制定符合各國國情的中長期發展戰略與規劃,並推出一系列新舉措。為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同時也是立足於長遠目標,各國執政黨從黨的思想理論建設、執政黨隊伍建設以及本國經濟和政治改革等方面作出新探索。隨著社會主義國家新一輪改革實踐的不斷深化,「什麼是社會主義」、「如何建設社會主義」的歷史命題成為社會主義國家亟待解答與創新的時代工程。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是社會主義國家謀求健康、持續、快速發展的前提和共同要求。
越南經濟和政治革新已步入深水領域。在經濟方面,越南在過去二十七年的改革過程中,經濟革新成就顯著,但也積累不少問題,且日益顯現。越共十一大報告把這些問題概括為:「經濟發展還不穩定,品質、效果和競爭力低下,按照工業化、現代化方向調整經濟結構進展緩慢,宏觀指標不夠平衡,分配制度還有很多不合理之處。」為此,越共十一大通過的《二零一一至二零二零年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提出了進一步深化經濟革新的設想,其中較具創意的是提出了「五個發展」、「三個突破」的觀點。
在政治領域,越共十大以來,越南的政治體制革新明顯加快,引起亞洲各國學者廣泛關注。中國北京清華大學學者陳明凡認為,民主化是越南政治革新的一條主線,越南共產黨總結國內外的歷史經驗和教訓,選擇了適合本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主化道路,越南的許多做法和經驗對中國具有借鑑意義和參考價值。二零一一年一月,越共召開十一大,中國廣西大學學者黃駿說,此次會議標誌著越南革新取得突破性進展,越共十一大召開後,越南今後革新的走向將是堅持革新開放路線,在發展經濟的同時,重視有效增長及可持續發展,注重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越南近年來在民主革新方面所取得的顯著進展,越來越引起世人關注,人們普遍給予很高的評價。越南的民主革新始於一九八六年,經二三十年的努力,越南的民主革新主要表現在:
越南政改步伐遠超中國
越南共產黨已經基本實現黨內民主,強化中央委員會對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的監督,越共在中央全會上實行質詢制度,開創了黨內民主的新形式,提前公布黨代會政治報告草案,實行中央委員和重要領導職務的差額選舉,允許共產黨內有「內部派系競爭」,黨內可以發出不同聲音;越南社會已經初步具有政治民主,國會代表實行差額選舉,國會代表允許非黨員參選,允許自報候選人參選,允許競選,國會代表選舉實行社會監督,國會代表職業化,國會有權對由其選舉或任命的領導人作「信任投票」;越南基本實現依法治國,司法基本獨立;避免「黨大於法」,越共積極推動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可審理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的腐敗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預審判工作,國會代表、政府高官須申報財產,越南出現較為成熟的政治反對黨。今天的越南民主革新有著較深的政治基礎、思想基礎和組織保障,政治體制革新有望向更深層次發展。
中國與越南山川相連,唇齒相依,經歷過「同志加兄弟」的時光,也經歷過反目成仇的歲月,如今中越關係雖走上正常化,卻因南海問題爭端和摩擦不斷,兄弟之情難再。跟中共本是同根生的越共,早在七年前實施差額選舉黨總書記,其中央委員選舉差額更是中共的三倍,當時在中國引起極大反思,中國政治學者一再將越共的黨內民主,與中共作比較。中國政論家、原北京《人民日報》副總編輯周瑞金當時就呼籲:越南改革值得關注。他說,越南很重視向中國學習改革開放的經驗,從革新開放實踐中體悟到,經濟體制革新推進到一定階段,一定要相應地推進政治體制革新。越共推進政治體制革新,邁出切實步伐,值得改革先行者中國學習。他批評說,正當越共更堅決更大膽向全面革新大道上邁進時,中國國內卻陷入改革反思與紛爭之中。
當今世界,民主化成為人們共同呼聲。越南再度掀起政治大變革,修憲改國號,強調人權和民主,人們關注,這場政治變革會對北京帶來多大的衝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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