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有所謂"軍法"制度 應該多辯論
逐漸縮小其權限
===
女童姦殺案 檢批軍方辦案草率 【21:55】
國防部空軍作戰司令部民國85年間發生女童姦殺案,遭控犯案的士兵江國慶遭軍方判處死刑、86年執行槍決。監委發現江國慶當年遭刑求,全案去年重啟調查。 經檢方抽絲剝繭,發現江國慶遭錯殺,昨逮捕、收押坦承犯案的士兵許榮洲。至於軍方當年有無刑求、逼供江國慶,檢方仍在調查中。
辦案時詳閱卷宗的檢察官,直批軍方辦案草率,指出當年軍方並未做到真正的檢、審分立就速審速決,也沒有站在中立立場辦案,雖然當時採集到這次翻盤的關鍵掌紋,但卻草率辦案,造成江國慶含冤而死。
此外,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如慧為重新調查此案,向軍方調取證物的過程並不順利,常遭軍方以各種理由拒絕,有時還須透過高層向軍方調取證物,困難重重。
知情人士指出,以往的軍事審判系統,並不像現在的重大案件,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在未修法前,只有一審一核,司法程序並不完備。當時江國慶遭逮時,遭軍方的反情報工作隊偵訊,就與一般檢察系統完全不同,發生刑求、誤判情形其實不意外。
不過,有法界人士指出,其實近年已修法大幅刪減軍法審理權限,情況已有改善,希望未來能再修法縮減軍法權限,讓所有案件均循一般審判系統進行。
至於為何江國慶和許榮洲在案發時都是軍人,許榮洲卻不須由軍法審判?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江國慶遭逮時是現役軍人,因此依規定由軍法系統審判,但許榮洲昨遭 逮時,已不是軍人,仍應循正常司法審判系統。未來若許榮洲遭起訴,將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空總女童性侵命案大翻盤 許榮洲認罪 江國慶冤死
▲江母昨晚得知江國慶即將可以洗刷冤屈,特地拿出去年獨家報導監察院糾正案的中國時報,感謝報社及各界關心與幫助。(林郁平攝) ▲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凶嫌許榮洲遭押。(本報資料照片/鄭履中攝) |
發生在十五年前、 震驚社會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性侵命案,案情大翻盤!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當年軍方扣案證物,發現遺留在案發現場窗戶的半枚掌紋,與曾在空總服役的士 兵許榮洲吻合,廿八日至新北市三重住處逮人,許坦承犯下此案,與已遭伏法的江國慶無關,台北地檢署以許嫌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漏夜向法院聲請羈押 獲准。
在檢警逮捕凶嫌許榮洲那一刻,當年軍方火速槍決上兵江國慶,等於確定是冤案,而此案也勢將成為台灣人權的重要指標。但始終相信江國慶清白的江某父親江支安,卻來不及等到兒子沉冤得雪,就已在去年過世。
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二日,五歲謝童被發現陳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餐廳廁所外水溝旁,法醫解剖驗屍,證實女童先被悶死後,遭鈍器插入下體 造成撕裂傷。十月四日,空軍以上兵江國慶自白宣布破案,江國慶在審理時翻供,指遭刑求才坦承犯案,初審被依強姦殺人罪判處死刑,隔年三月,國防部覆審,以 證據不足及江國慶被刑求,撤銷判決發回更審,但空軍作戰司令部仍交由前次相同的三位軍法官審理。
事實上,就在江國慶有罪定讞前兩個月,許榮洲在八十六年五月間趁著當兵休假時間,犯下台中大 中保齡球館性侵女童案,遭收押並「自首」是他和友人性侵並殺害謝姓女童。當時許嫌能清楚描繪犯案現場、犯案細節,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高度、女童所穿衣 服,都能清楚描述,但之後又全盤翻供,稱「是別人告訴我江國慶如何性侵女童」。由於相關細節從未披露,也讓檢方認為他涉嫌重大。
軍方最後仍判處江國慶死刑定讞,並在八十六年八月十三日火速執行槍決。
監察院歷經七年調查,去年糾正國防部,並公布調查報告,認定是軍方非法取供,懷疑真凶是許榮洲,函請法務部重啟調查。
去年六月,最高檢察署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軍高檢署組成專案小組,一併追查軍方刑求取供、以及懷疑許榮洲所涉及的謝童遭姦殺案、台中女童竹竿性侵案。
專案小組自去年七月間起,密集召開專案會議,就案發時間曾在空總服役的士官兵逐一清查,並會同刑事局鑑識中心檢視當年軍方所有扣案證物 後,將案發現場留存之指、掌紋,與當年營區士官兵採集之指、掌紋重新鑑定比對後,發現當年案發廁所窗戶橫隔木板上擦拭血痕下方所遺留之掌紋,與許榮洲相 符。
而且橫隔木條上之血跡,也檢出謝童DNA,專案小組勘查發現,謝童當年遭凶手殺害後,係由廁所窗戶之橫隔木條間隙推落至廁所後方空地,與當時犯下多起女童性侵案在台南軍監服刑的許榮洲自白大致相符。
去年九月,許榮洲服刑期滿出獄,專案小組調閱全部卷證資料,全面清查,並逐一傳喚當年在營區餐飲部、理髮部工作的員工、服役士官兵,還原現場跡證。
經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黃如慧半年多的蒐證後,認為許榮洲涉嫌重大,昨天指揮台中市警局傳喚許榮洲到案。
據了解,許榮洲到案後,當庭坦承是他犯下謝童性侵命案,對於性侵動作、血跡潑濺的高度,也一一說明。台中地檢署認為許涉嫌重大,當場逮捕,將許嫌移送北檢偵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