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 星期三

涉一馬基金貪腐案,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 被判犯有濫權、洗錢等七項罪行 。

涉一馬基金貪腐案,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 被判犯有濫權、洗錢等七項罪行 納吉布將面臨最高12年監禁,並被罰款2.1億林吉特(約合人民幣3.5億元)。納吉布的定罪可能會破壞現任政府的信譽,其盟友穆希丁在未經選舉的情況下上台。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