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林鄭將撤回送中條例、仍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網民多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將撤回《送中條例》(即《逃犯條例》修例),這也是香港反送中運動自6月開始,密集持續3個月來,香港政府針對抗議者五大訴求的首次正面回應,但也只算回應了五大訴求中的第一項。在連登與telegram上年輕人自己做的自發民調中,高比例不滿意政府的回應。
今早《南華早報》指出林鄭月娥計計畫正式撤回備受爭議的引渡法案,這個消息成為今日香港社會最大的震撼彈。林鄭月娥今天下午4時在禮賓府會見人大代表、政協及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以緩和當前局勢,之後便在6點以電視講話的方式,在近8分鐘的錄影片段中,說明港府提出打破困局的「四大行動」:正式撤回修例草案、委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和前高官余黎青萍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政府高官走入民間聽取民意,以及邀社會領袖和專家學者針對社會深層次問題獨立研究與檢討,給政府建議。
港府撤回反修例的消息在下午傳遍連登、telegram等此次動員抗議者的社群媒體。在下午2點10分左右,telegram上有7千多位民眾參與自發民調,而民調第一題是:對於港府若撤回,你是「可接受」或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5%表示可接受,但95%表達缺一不可;再進一步問到:如果政府釋出釋意,撤回修例外還願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有高達70%說「不接受,缺一不可」,而近30%則是選其他「先收貨(先拿下政府承諾,但仍會出來抗議)」的選項。而在連登上,目前年輕人是一面倒的不滿意,不接受的比例更高。而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在其臉書上略帶嘲諷意味地表示,那對政府的要求就改為「四大訴求,缺一不可」,不過各處網民仍不斷留言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反《逃犯條例》修例是整個反送中運動的起點,從6月9月開始的密集運動後,林鄭在6月15日第一次表示要暫緩修例,並重新展開諮詢,向公眾解說工作;7月9日則坦承《逃犯條例》修訂徹底失敗,強調修例工作已「壽終正寢」。但她從未允諾正式撤回條例,民間並不買單。而過去3個月香港人持續上街,人數最高曾到200萬人,給港府相當的壓力,而過程中,因警方執法過當、港府不肯對話,使得示威者的訴求從撤回修例的訴求漸漸擴增為五大訴求。
這五大訴求分別是:
1.徹底撤回逃犯條例;
2.撤回612暴動定性;
3.必不追究反送中抗爭者;
4.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濫權濫暴(包括612暴力清場、721警黑合流、811血腥鎮壓);
5.全面落實雙真普選。
林鄭在影片中解釋,立法會復會後,保安局長會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她也已委任林定國、余黎青萍加入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此舉代表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是意圖強化監警會的公信力,「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但民間人士表示,林定國是政府的人,而監警會是香港政府在1994年成立,主要的功能是調查警方執勤時的不當執法情事,香港社會一般將監警會視為無牙老虎,沒有真正履行被賦予的責任,也只能「建議」、毫無強制力。
監警會在民間的形象並不公正,一位前任區議會議員表示,監警會若收到100件民眾對警方檢舉,會有高達96件無法成立,而這次反送中運動裡,已有上千件對警察的投訴案件,但因為監警會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標準與材料皆來自警方,香港社會普遍認為此單位是個「很廢的機構」,對監警會完全沒有信心。
今早《南華早報》指出林鄭月娥計計畫正式撤回備受爭議的引渡法案,這個消息成為今日香港社會最大的震撼彈。林鄭月娥今天下午4時在禮賓府會見人大代表、政協及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以緩和當前局勢,之後便在6點以電視講話的方式,在近8分鐘的錄影片段中,說明港府提出打破困局的「四大行動」:正式撤回修例草案、委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和前高官余黎青萍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政府高官走入民間聽取民意,以及邀社會領袖和專家學者針對社會深層次問題獨立研究與檢討,給政府建議。
港府撤回反修例的消息在下午傳遍連登、telegram等此次動員抗議者的社群媒體。在下午2點10分左右,telegram上有7千多位民眾參與自發民調,而民調第一題是:對於港府若撤回,你是「可接受」或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5%表示可接受,但95%表達缺一不可;再進一步問到:如果政府釋出釋意,撤回修例外還願意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有高達70%說「不接受,缺一不可」,而近30%則是選其他「先收貨(先拿下政府承諾,但仍會出來抗議)」的選項。而在連登上,目前年輕人是一面倒的不滿意,不接受的比例更高。而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在其臉書上略帶嘲諷意味地表示,那對政府的要求就改為「四大訴求,缺一不可」,不過各處網民仍不斷留言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反《逃犯條例》修例是整個反送中運動的起點,從6月9月開始的密集運動後,林鄭在6月15日第一次表示要暫緩修例,並重新展開諮詢,向公眾解說工作;7月9日則坦承《逃犯條例》修訂徹底失敗,強調修例工作已「壽終正寢」。但她從未允諾正式撤回條例,民間並不買單。而過去3個月香港人持續上街,人數最高曾到200萬人,給港府相當的壓力,而過程中,因警方執法過當、港府不肯對話,使得示威者的訴求從撤回修例的訴求漸漸擴增為五大訴求。
這五大訴求分別是:
1.徹底撤回逃犯條例;
2.撤回612暴動定性;
3.必不追究反送中抗爭者;
4.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方濫權濫暴(包括612暴力清場、721警黑合流、811血腥鎮壓);
5.全面落實雙真普選。
林鄭在影片中解釋,立法會復會後,保安局長會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她也已委任林定國、余黎青萍加入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此舉代表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是意圖強化監警會的公信力,「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但民間人士表示,林定國是政府的人,而監警會是香港政府在1994年成立,主要的功能是調查警方執勤時的不當執法情事,香港社會一般將監警會視為無牙老虎,沒有真正履行被賦予的責任,也只能「建議」、毫無強制力。
監警會在民間的形象並不公正,一位前任區議會議員表示,監警會若收到100件民眾對警方檢舉,會有高達96件無法成立,而這次反送中運動裡,已有上千件對警察的投訴案件,但因為監警會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標準與材料皆來自警方,香港社會普遍認為此單位是個「很廢的機構」,對監警會完全沒有信心。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港區人大代表田北辰在與林鄭會面前即指出,6月中至今已經積累很多怨恨、控訴和爭拗,獨立調查委員會是百分之百必須要做,警方和示威者都要接受調查。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評,林鄭只是政治表演,經三個月才正式撤回草案太遲了;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林鄭仍堅持要嚴正執法,只是想分化社會。
事實上,在香港社會已愈來愈感受到自2013年來,港府連手中聯辦共同治港的趨勢;《報導者》採訪到幾位高層人士都表示,這幾年,香港開始學會用共產黨的手段管理異己,在反修例運動中,港府幾乎被北京控制,無法有自己的意志。
就在昨(3)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黨校發言時指出,因為港澳台工作與外交工作的狀況愈加複雜,他呼籲中國共產黨員「該鬥爭就要鬥爭」,並且要發揚鬥爭精神、增強鬥爭本領,「在大是大非前敢於亮劍」。在長達約兩千字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而頑強奮鬥」標題的發言裡,鬥爭兩字出現的次數高達56次。
林鄭月娥亦在昨日舉辦記者會,回應媒體再前一天的爆料錄音,錄音中記錄了她與商界閉門會議時的內容,透露出「如果可以,會選擇辭職」。但在3日的記者會上,林鄭雖然沒有否認爆料錄音的真實性,但也表示她從來沒有向北京政府提出辭呈。
在長達將近30分鐘的錄音中,林鄭月娥以英文發言,並且一度哽咽。她表示,自己引發政治危機,令香港陷入「不可原諒的混亂局勢」。但是,她在發言中也指出,北京政府沒有計畫派遣解放軍進城。
所謂送中條例是指《逃犯條例》,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改兩條條例,一為《逃犯條例》,一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前者爭議最大。該草案建議移除原本《逃犯條例》對中國、澳門、台灣的地理限制,使香港可以利用「一次性」或「專案」或「特設」的協議,把疑犯移交至中國各地;因此外界又稱之為《送中條例》。一般認為對保障個人權利、程序正義不足。(文/編輯部;攝影/陳朗熹)
#延伸閱讀
【香港反送中運動紀實】http://bit.ly/2IRtz34
事實上,在香港社會已愈來愈感受到自2013年來,港府連手中聯辦共同治港的趨勢;《報導者》採訪到幾位高層人士都表示,這幾年,香港開始學會用共產黨的手段管理異己,在反修例運動中,港府幾乎被北京控制,無法有自己的意志。
就在昨(3)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黨校發言時指出,因為港澳台工作與外交工作的狀況愈加複雜,他呼籲中國共產黨員「該鬥爭就要鬥爭」,並且要發揚鬥爭精神、增強鬥爭本領,「在大是大非前敢於亮劍」。在長達約兩千字以「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而頑強奮鬥」標題的發言裡,鬥爭兩字出現的次數高達56次。
林鄭月娥亦在昨日舉辦記者會,回應媒體再前一天的爆料錄音,錄音中記錄了她與商界閉門會議時的內容,透露出「如果可以,會選擇辭職」。但在3日的記者會上,林鄭雖然沒有否認爆料錄音的真實性,但也表示她從來沒有向北京政府提出辭呈。
在長達將近30分鐘的錄音中,林鄭月娥以英文發言,並且一度哽咽。她表示,自己引發政治危機,令香港陷入「不可原諒的混亂局勢」。但是,她在發言中也指出,北京政府沒有計畫派遣解放軍進城。
所謂送中條例是指《逃犯條例》,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旨在修改兩條條例,一為《逃犯條例》,一為《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前者爭議最大。該草案建議移除原本《逃犯條例》對中國、澳門、台灣的地理限制,使香港可以利用「一次性」或「專案」或「特設」的協議,把疑犯移交至中國各地;因此外界又稱之為《送中條例》。一般認為對保障個人權利、程序正義不足。(文/編輯部;攝影/陳朗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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